关于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免于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的公示
为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盘锦市关于在行政执法中推行柔性执法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对本部门免于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容缺受理事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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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免于处罚事项清单(2022年版).xlsx
2.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从轻处罚事项清单(2022年版).xls
3.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容缺受理事项清单(2022年版).xlsx
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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