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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第三届人民政府召开第54次常务会议

 

4月30日,大洼区第三届人民政府召开第54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了《盘锦市大洼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年—2035年)》《关于2024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盘锦市大洼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区委副书记、区长胡楠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各镇街、各部门、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将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作为我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无废城市”建设的有力抓手,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原则,深入推动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部门要合理预测建筑垃圾产生量,以“全周期意识”加强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的“全链条管理”。

会议强调,强化党建引领,提升监管效能。要坚持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根本遵循,将党的全面领导深度融入国有资产监管全过程。重点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现代化,实现党的建设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要健全审核机制,优化资产配置。要着力构建“强监管、重规范、求实效”的资产配置审核体系。科学编制并严格审批资产配置预算,确保资产配置与单位履职需求高度契合。要盘活闲置资产,提升资产效益。要积极探索“统一监管+市场运作”的国有资产运营新模式。要加强监管,严控新增债务,强化政府支出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要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信息来源:大洼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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