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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便民服务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18-08-27 浏览次数:478
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事项目录
填表单位: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填表时间:2018.7.19
填表人:  王小漫                                                                联系电话:6903330
项目编码 审批部门 职权类型 职权名称 设定依据 共同审    批部门 审批对象 审批收费  及依据 备注
项目名称 子项
QT ZJ 0001 0000 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洼区物业管理办公室) 其他行政权力 房屋维修资金使用审批   【规章】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5号,2008年2月1日颁布)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十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企业  
QT ZJ 0002 0000 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其他行政权力 报送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审批   【规范性文件】  《辽宁省城市建档案管理规定》(辽建发[2000]128号)
第十五条  各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必须先到所在市城建档案馆(室)签订由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的《报送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报关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要作为规划管理审批部门和建筑管理部门办理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核试验材料之一。
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QT ZJ 0003 0000 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其他行政权力 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初验合格证核发   【规范性文件】  《辽宁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辽建发[2000]128 号)
第十八条  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通知城建档案馆(室)参加。建设单位负责审查、接收、保管施工、监理单位移交的施工技术资料。竣工验收时,必须取得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竣工技术档案初验合格证》。没有取得《竣工技术档案初验合格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者其他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QT ZJ 0004 0000 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其他行政权力 城市建设档案合格证核发   【规范性文件】  《辽宁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辽建发[2000]128 号)
第十四条  凡是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均应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所在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完整的竣工技术档案。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前期文件材料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文件材料以及竣工图等竣工验收文件材料。凡是工程竣工档案不齐全、不完整的工程,城建档案部门不予发放由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的《辽宁省城市建设档案合格证》。
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QT ZJ 0005 0000 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洼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其他行政权力 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备案   【规章】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2014年2月1日颁布)
第六条  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应当由招标人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QT ZJ 0017 0000 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其他行政权力 廉租房入住审批   【规章】《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2007年11月8日颁布)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廉租住房保障的具体工作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实施机构承担。
个人  
GGFW ZJ 0001 0000 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共服务 新建商品房销售办理   【规章】《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994年11月15日建设部令第40号,2001年8月15日予以修改、2004年7月20日第二次修改)
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规范性文件】《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2015年9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办房〔2015〕45号)
3.1.3 房产管理部门应将预售许可的信息在楼盘表进行标注,并及时更新楼盘表房源交易状态。
3.1.4 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和工程形象进度要求,加强预售管理。
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个人  
GGFW ZJ 0002 0000 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共服务 商品房现售备案   【规章】《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994年11月15日建设部令第40号,2001年8月15日予以修改、2004年7月20日第二次修改)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规范性文件】《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2015年9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办房〔2015〕45号)
3.4.1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已竣工验收合格商品房进行现售的,应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个人  
GGFW ZJ 0003 0000 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共服务 楼盘表办理   【规范性文件】《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2015年9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办房〔2015〕45号)
1.3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是指对房屋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活动以及房屋面积、产权档案等的管理,具体包括:
(一)楼盘表管理;
2.1 各地应在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中建立楼盘表,并按照房屋基本单元建立房屋唯一编码,通过楼盘表对房屋交易与产权各项业务进行管理。
企业  
GGFW ZJ 0004 0000 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共服务 商品房预售资金办理   【规章】《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994年11月15日建设部令第40号,2001年8月15日予以修改、2004年7月20日第二次修改)
第十一条 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规范性文件】《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2015年9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办房〔2015〕45号)
3.2.1 各地应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制定本地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明确监管主体、监管模式。
3.2.2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是商品房预售方案审查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加强预售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
企业   
GGFW ZJ 0005 0000 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共服务 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   【规章】《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994年11月15日建设部令第40号,2001年8月15日予以修改、2004年7月20日第二次修改)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规范性文件】《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2015年9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办房〔2015〕45号)
3.3.1 各地应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
企业、
个人
 
GGFW ZJ 0006 0000 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共服务 存量房转让办理   【规章】《房屋登记办法》(2008年2月15日建设部令第168号)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企业、
个人
 
GGFW ZJ 0007 0000 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共服务 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办理   【规范性文件】《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2015年9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办房〔2015〕45号)
4.1 各地应积极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实行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管理。
4.5 完成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后,房产管理部门应将存量房转让信息以交易告知单的方式提供给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应将登记簿记载的相关信息提供给房产管理部门,实现交易、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
企业、
个人
 
GGFW ZJ 0008 0000 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共服务 房屋租赁办理   【规章】《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企业、
个人
 
GGFW ZJ 0009 0000 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共服务 存量房交易
资金监管办理
  【规范性文件】《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2015年9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办房〔2015〕45号)
4.4 各地应建立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
企业、
个人
 
GGFW ZJ 0010 0000 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共服务 房屋面积测绘成果办理   【规范性文件】《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2015年9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办房〔2015〕45号)
7.4 各地对房产测绘成果应实行备案管理。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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