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三届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奖励办法>的通知》(大政办发〔2024〕30号)予以废止。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