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盖宏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一)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大洼区司法局组织大洼区各执法部门的分管副局长及执法监督工作人员60余名参加司法部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通过组织培训,进一步坚定做好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培训工作机制,依托“法治教育网”等平台开展线上培训,确保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通过考试测验检查培训成果,实现“线上学习、在线考核”。通过培训学习考核,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下发《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范重大法制审核操作流程,明确“谁来审、审什么、怎么审”。在此基础上,严格落实重大法核工作台账全过程记录,制作“一案一档”,完善案卷材料,规范档案管理,实现每个案件从接收、审核、办结到归档的全流程有迹可循。避免执法错误和不当行为,确保执法决定都合法、合理、公正。
(二)健全法制审核队伍,加强法制审核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深刻认识到法制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对提升法制审核水平的重要意义,但是伴随《行政处罚法》的修订和施行,再加上部分历史遗留问题逐渐展现,致使多数行政机关在短期内很难构建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来充实法制审核队伍,基层执法单位法制审核队伍存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专业人员严重缺乏现状,造成落实专业化建设面临较大人员缺口。对此问题,我们会积极采取行动,持续探索创新,多方研判解决问题举措,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行政保障。
(三)积极探索“律师立体化协同行政案件”的工作模式。召开行政处罚案件执法监督专题研讨会,积极统筹律师力量参与到行政执法案件处理程序中,邀请资深律师提供咨询指导服务。从被处罚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要求、事实是否完整清楚、证据是否真实充分有效、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现行有效、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规范等方面开展全流程审核监督,对案件疑点、难点、下步调查重点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行政执法案件质量。
三、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一)严抓入口关。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到行政执法人员逢入必审、逢入必培、逢入必考。严格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对因退休、辞职、调动等原因不再符合持证条件的执法人员,责令执法部门收回并注销行政执法证件。积极组织开展2025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
(二)严把执法过程关。参与区水利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动态监督执法检查、法律适用、处罚案件程序等环节,提出建设性改进建议,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与执法协调监督有机结合。同时,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工作,深入到执法一线,对执法资格、亮证执法、执法全过程记录情况进行实时指导。
(三)严控监督收口关。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成立专项监督行动案件评查专家组,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案卷等评查标准,坚持行政执法的主体、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程序等各方面符合法律规定。认真督促执法部门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的立卷和归档工作,做到一案一卷,文书材料完整,及时归档,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质量。确保执法决定都合法、合理、公正。
感谢您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盘锦市大洼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