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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名称(第20256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19 浏览次数:206次

马大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普法宣传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创新普法形式,增强吸引力和实效性”  

一是强化数字赋能。联合融媒体中心推出短视频,制作以典型案例改编的普法宣传小视频(如反诈宣传进养老院、营商环境进企业等主题),在微信视频号等平台定期推送。此举传播范围广,触达人群多,能让不同年龄、职业、地域的人接触到法律知识,打破传统普法在地域和人群上的限制;同时相比文字、讲座等传统形式,小视频可以通过画面、音效等多种元素,将抽象、枯燥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具体、有趣的内容,更易被大众接受和喜爱,提高人们主动了解法律的意愿。 

二是深化分众精准普法。针对青少年群体: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优势,积极推动司法所长担任法治副校长,结合“开学第一课”等时间节点,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内容融入校园活动,让青少年在参与中理解法律;同时关联成长需求,聚焦热点问题,围绕校园欺凌、网络沉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早恋中的法律边界等青少年关注的话题,用案例解析、互动问答等方式,讲解法律后果和自我保护方法,增强其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

针对企业员工:深入盘锦天工精密铸造有限公司、盘锦万邦精制米业有限公司、新立镇盘锦市金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组织律师开展座谈会、走访调研、开展法治体检、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拓宽面向企业的法律援助渠道等多种方式为企业及时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针对老年群体:采用通俗形式,围绕养老诈骗防范(如保健品诈骗、虚假投资)、遗嘱订立、赡养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等内容,结合身边真实案例,用直白语言讲解法律知识;依托社区阵地,贴近生活场景:在社区活动中心、养老院等老年人集中的场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比如邀请律师现场咨询、发放图文并茂的手册,帮助理解法律内容。

二、关于“拓宽普法渠道,提升覆盖面”  

线上线下构建全场景宣传网络,线上利用微信视频号普法,线下利用法治宣传阵地,张贴播放法治标语、案例。  

三、关于“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  

制度化培训体系,压实示范责任,将法治课程纳入区委党校干部必修课,开展庭审旁听、专题培训班等实践教学。  

四、关于“建立健全普法长效机制”  

优化考核评估机制,将普法成效纳入部门年度综合考评,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建立“普法提示函”,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五、关于“强化专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  

扩充专业力量,在辽宁天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盘锦顺利发食品有限公司培养了4名企业法律明白人,截至目前,在全区共培养“法律明白人”959名。

六、下一步计划  

区司法局将做好“八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普法实效和质感,建立普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升普法针对性时效性,突出法治宣传重点和对象,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衷心感谢您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度关切!我们将持续优化工作,期待您继续监督指导。 

 

 

 

盘锦市大洼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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