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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17 浏览次数:506次

处罚对象:陈某

执法机关:大洼区卫生健康局

违法事实:2025年6月17日,大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洼区卫生监督所)监督员接到大洼区卫生健康局移交案件线索,称“大洼街道卫生院医生陈某,在患者已告知其正处于备孕期的情况下为患者开具利巴韦林注射液,医生陈某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

处罚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处罚结果:警告。

处罚时间:决定书时间2025年7月10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07091530392183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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