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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西安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浏览次数: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大洼区西安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盘锦市大洼区西安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按照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累计主动公开信息32条,政府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受理程序等。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做好政府信息管理

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汇集和上传工作,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进行维护和更新。根据需要,适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各类公开信息的统计、归档和总结工作。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围绕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内容开展常态化监管,坚持实时监测、动态考评、季度通报,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水平。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制定了公正履行行政职责公示规范,在办公楼走廊上墙公开。同时,各科室、主要职能、岗位职责和办事规则一直上墙进行公开。不断规范工作秩序和程序。

(五)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

我镇政府积极确保信息公开落实到位,全年开展政务公开实地督查2次,绩效检查1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印发的《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工作分解》,开展培训1次,累计参训60人次。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面对社会热点和民众关心的焦点问题,我镇政府能够迅速、准确地做出回应。这种积极回应的态度,不仅体现了政府对民众意见的重视,也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这种透明的做法,增强了公民对政府的信任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培训,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规范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创新途径,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2023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单一,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面向群众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大,活动形式还不够新颖,无法很好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切实诉求。针对这些实际现象,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深入分析,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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