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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东风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浏览次数: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大洼区东风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盘锦市大洼区东风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东风镇遵循信息公开及时、栏目更新及时、内容遵循合法、便民增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围绕财政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社会救助、回应关切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突出信息公开实效和质量,规范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镇未收到和处理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东风镇加强对政务公开发布内容的日常巡检,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制,利用相关文档校对功能,减少信息错误,对上级检索出的错敏字、错误链接及时整改;常态化开展基层两化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发布质量,注重发布时效;对相关制度不断修订完善,严格按照公开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发布内容,保证公开质量。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二是充分利用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和电子屏等,基本构建起全镇政务公开网络,打造基层政务公开示范点,确保公众及时准确获悉我镇最新工作动态,真正做到便民利民、阳光透明。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一是明确职责分工,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明确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二是加强培训学习,积极参加区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会和工作推进会,加强各乡镇之间的沟通交流,相互学习先进做法,推进全镇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制定范化。四是深化监督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各部门进行相关工作培训,对处理问题不及时、上报信息不完备的部门予以通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会广泛知晓的,要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事项要进行解释说明,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2023年我镇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3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渠道不宽,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三是宣传手段还不够丰富。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力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大对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真实、全面、及时,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扩大宣传,拓宽公开渠道,让社会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2023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队伍能力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够高,处理工作中复杂问题的办法不够多。二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不够全面,与部门之间的沟通不够,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三是政策解读的方式方法不够丰富,缺乏多元化和互动性,对社会公众的引导力与吸引力有待增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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