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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洼区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大政办发〔2023〕8号 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20 浏览次数:258

一、文件背景

为深刻汲取“3.06”渔船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和减少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渔业安全生产总体形势逐步向好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辽宁省渔港管理条例》《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海洋渔业船舶包保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宁省渔船管理条例》等文件。

三、制定目标

进一步贯彻渔业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治理渔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四、工作任务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渔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对6类问题进行整治。

第1类问题:是否制定培训计划,持续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培训、职务船员培训,对渔民普及行业法律知识,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渔民捕捞作业安全,遏制渔业事故发生。

第2类问题:是否按照行业规定,重点对脱检脱管渔船、船舶适航、船员适任以及渔港水域安全、特种设备、消防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第3类问题:是否与海警、公安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加大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第4类问题:是否积极推进渔港技防建设,推进“智慧渔港”项目实施,尽快实现科技管船。

第5类问题:是否严格落实渔业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第6类问题:是否按照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和渔船编组作业机制。

五、文件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贯彻渔业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治理渔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二)整体时间安排。专项整治工作时间自2023年3月12日至11月30日。

(三)整治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限。主要分六个方面:

一是持续开展渔民培训工作。2023年8月1日前,要完成渔业安全生产培训和职务船员培训,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二是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11月30日前,不断提升船舶适航性能,船员适任能力和渔港安全监管水平;5月1日前加强“三无”渔船集中管控,加快取缔拆解。各涉渔镇街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取缔拆解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对2022年集中整治期间已经排查登记的涉渔“三无”船舶重新进行核查登记,加强政策宣传,做好集中管控,坚决禁止涉渔“三无”船舶出海作业。要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时间节点稳步推进涉渔“三无”船舶取缔拆解工作。

三是要加强与公安、海警等部门合作,11月30日前对辖区海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辖区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同时对检查发现的涉渔“三无”船舶进行严肃查处,并及时交由属地镇街做好集中管控和取缔拆解工作。

四是积极推进“智慧渔船渔港”项目实施,推进智慧监管网络系统建设,建立海域监测体系,运用现代化的监测设备,及时对休渔期辖区渔港海域开展禁渔执法监管。

五是要严格落实渔业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充分发挥北斗平台和渔船包保群作用,及时将大风、海浪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通知到渔港码头、渔船渔民。利用北斗平台,加强渔船实时监管。加强“黑色4小时”(0时至4时)期间渔船点验抽查与行为干预。严格落实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做好应急准备,遇有突发情况,迅速反应、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六是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各涉渔镇街、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包保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渔船实行三级包保责任制管理。属地村(社区)负责一级包保,主要负责人为落实一级包保责任的总负责人。根据渔船数量和管理需要,安排村两委成员为一级包保责任人,属地镇街负责二级包保,主要负责人为落实二级包保的总负责人。根据管理需要,安排机关干部或渔业办工作人员为二级包保责任人。区政府分管领导为三级包保总负责人。根据需要,安排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为三级包保责任人。明确包保责任人职责。一级包保责任人职责主要包括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实地检查、信息收集上报、隐患排查、恶劣天气组织渔船返港等;二级包保责任人职责主要包括指导督导村(社区)包保责任落实情况、核查处置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三级包保责任人职责主要包括指导调度二级包保总负责人的工作、协调解决渔船包保责任制落实中遇到的问题、督导协调重大涉渔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等;严格落实编组作业机制。各涉渔镇街负责组织属地渔船进行编组生产,并将编组情况向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报备;负责组织对渔船编组长的集中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渔船编组长的技术素质和编组渔船管理能力。同时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和市沿海安全保卫局对编组渔船进行日常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渔船生产编组备案及档案的管理、编组落实情况抽查、建立违法违规渔船船员记分管理制度、协调渔船遇险救援等事宜。

(四)工作要求。主要分四个方面: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信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涉渔镇街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渔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本次专项行动的重大举措,是维护渔民利益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迫切需要,是推动全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迈上新台阶的重要抓手。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牵涉面广,要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观念,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科学安排人员参与到专项整治工作中来,确保打赢专项整治工作攻坚战。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整治期间,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信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涉渔镇街要配合做好应急处置、执法检查、隐患整治、信访维稳、舆情管控等有关工作。

四是严格执法监管。整治工作期间,渔政、港监部门要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源头监管和全面管控相结合,海上检查和陆上检查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部门联动,始终保持严查严打严管态势,对查获的涉渔违法违规船艇,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文:大政办发〔2023〕8号 关于印发《2023年大洼区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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