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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大政办发〔2023〕9号 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27 浏览次数:98

一、文件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制定《盘锦市大洼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二、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辽宁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辽宁省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辽宁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盘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盘锦市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和《盘锦市大洼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

三、制定目标

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四、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分为9个部分,并附有《盘锦市大洼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前线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

(一)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对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灾害分级进行规定。

(二)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主要明确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指挥单位任务分工、其他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任务分工、扑救指挥等方面的规定。

(三)第三部分为主要任务。主要包括组织灭火行动、解救疏散人员、保护重要目标、转移重要物资、维护社会稳定等内容。

(四)第四部分为处置力量。主要明确力量编成、力量调动。

(五)第五部分为预警和信息报告。主要包含预警、信息报告等内容。

(六)第六部分为应急响应。主要规定分级响应、响应措施、区级层面应对工作。

(七)第七部分为综合保障。主要包含通信与信息保障、技术保障、物资储备保障、资金保障、跨区增援准备等内容。

(八)第八部分为后期处置。主要包含火灾评估、火因火案查处、约谈整改、责任追究、工作总结、表彰奖励等内容。

(九)第九部分为附则。主要包含培训演练、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



解读单位:大洼区应急管理局

解 读 人:熊跃发

电    话:0427-3531311



原文:大政办发〔2023〕9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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