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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02258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1-10 浏览次数:738

孙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盘锦市大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于2020年12月底前按照国家的政策和疾控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等政策重新组建了盘锦市大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政策文件

盘锦市大洼区委办公室下发了《中共盘锦市大洼区委办

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委办发〔2020〕46号文件,规定中区疾控中心编制70名、内设机构9个股室,确定了主要工作职责。

二、重要举措

(一)体制机制改革

1、在理顺疾控管理机制,优化完善疾控机构职能设置方面

一是盘锦市大洼区疾病预防体制控制改革措施主要是加强了慢性病防控方面的监测、干预、科研等方面的工作。二是承担了大洼区没有机构管理的严重精神病防治指导工作。三是盘锦市大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能改革方面增加了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的职能。

2. 在创新医防协同,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疾控职能方面

盘锦市大洼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设预防保健科、乡镇卫生院(服务中心)设防保站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3、在健全疾控机构与城乡社区联动机制方面

盘锦市大洼区疾控中心强化了与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联动,乡镇卫生院和村(社区)卫生所均配置人员负责疾病控制工作。区疾控中心加强了对各级医疗机构防病业务方面的培训、指导和督导检查工作。

(二)疾控人才队伍建设

1、编制落实情况

盘锦市大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疾控队伍人才建设,2021年大洼区为疾控中心招聘11名专业技术人才,其中疾控岗5名、检验岗6名。

依据中央编办、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制发〔2014〕2号文件《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万分之1.75的比例核定编制数,我区42.8万人口,区疾控中心现有编制70人,实际67人,比例未达标,已向区里申请增加编制,目前正在推进中。

2、出台培养、准入、使用和考核评价公共卫生人才方面的政策

盘锦市大洼区没有出台培养、准入、使用和考核评价公共卫生人才方面的政策。

(三)能力建设情况

盘锦市大洼区疾控中心承担着国家死因监测、慢病与营养监测、肿瘤监测、心脑血管疾病监测、农村居民生活环境调查等国家疾病科学研究项目,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中心有卫生应急队伍,可以参与处理突发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水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开展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监测预警工作,具备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中心专业技术人员30%,实验室检测能力达到县A级的77.5%(2022年扩项后将达到80%以上),实验室仪器设备装备达到了县A级的89.2%,实验室具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传染病报告、慢病监测与报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免疫接种、饮水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等工作实现了信息化。

(四)投入保障情况

盘锦市大洼区计划新建区疾控中心业务办公楼4500平方米,目前已完成规划、立项、土地审批、环评等工作。



大洼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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