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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02257号提案《关于构建艺术实践联动机制 助力城市文化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1-10 浏览次数:264

尊敬的周化永、朱丹妮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构建艺术实践联动机制 助力城市文化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对你们提出的现状分析和建议我们非常认同,结合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开展高雅文化艺术活动。首先,春季前夕我局组织市、区书法家协会开展“送万福进万家”现场书写春联系列活动,书法家们发挥了书法类艺术人才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独特能力与优势,深入群众,用笔墨书写和谐发展的新风貌,传递促进社会和谐的正能量,充分展现了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展现了气质高雅的大洼风貌。下半年计划举办一场书法专题展览,进一步激发广大市民对高雅文化的热爱与追求,提升我区高雅文化发展。

二、切实做好惠民文化艺术活动。根据市文旅广电局文件要求,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新需求、新期待,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以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开展2022年文化惠民活动。惠民活动主要包含送演出、送图书、送辅导三项内容。根据市文旅广电局要求,全年计划完成送演出不少20场、送图书不少于8次、送辅导不少于8次。我局积极开展工作,目前已完成送演出12场、送图书3次、送辅导3次。在活动举办过程中,区文化馆结合当地实际,组织文化志愿小分队、馆办文艺团队等,按照防疫指挥部规定的人员额度,积极开展器乐、声乐、舞蹈、书法等各类辅导。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培训群众文艺骨干,普及文化艺术知识,提高群众文化素质。此项工作发挥了艺术聚人心、暖民心、强信心的作用,目前还在继续推进。

三、坚持推进大洼地域品牌活动。坚持文化塑人、文化育人,坚持推进“水乡之韵”广场文化活动走深走实,今年我局联合市文旅广电局及区委宣传部等部门开展第二十一届“水乡之韵”广场文化活动。7月11日晚7时,盘锦市迎接党的二十大公益惠民演出活动暨大洼区第二十一届“水乡之韵”广场文化活动在云萍广场启幕。进一步推动了文化走基层、深入群众,积极营造共促振兴的浓厚氛围,努力把大洼建设成为更具活力、更加幸福和谐的新大洼。本届“水乡之韵”广场文化活动计划9月末结束,将举行8场专场演出,组织各层级群众性广场文化活动350余场。积极搭建平台,用文化活动熏陶广大群众,充分发掘全区人才优势。

四、踊跃开展非遗文化艺术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艺术人才辈出,而大洼又是盘锦市非遗项目占比最大的县区,我局积极开展非遗相关文化艺术活动,推动文旅融合,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契机,开展“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盘锦宣传展示活动暨‘端午安康’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活动和“‘连接现代生活,绽放迷人光彩’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暨大洼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红滩绿苇”活动。活动的成功举办,让景区游客面对面接触了非遗瑰宝,感受了传统文化的艺术魅力,实现了自然景观与优秀传统文化的共享与互补,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浓厚氛围,对不断提升大洼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力、创造力和影响力,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主动对接上级部门,积极争取工作支持。本年度我局将承接盘锦市艺术团“迎接党的二十大公益惠民演出活动”,市艺术团方案中预计在9-11月在盘锦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举办迎接“党的二十大”庆“国庆”大型专场演出,同时我局将积极与市艺术团沟通,在各镇街承接举办中小型演出10余场。

六、根据政策导向,争取多方融合。目前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由教育部门主管,虽然已接到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已下发关于做好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但大洼区暂未进行相关工作交接。待此项工作交接完毕,将进一步开展相关活动,从而将艺术创作、艺术培训、艺术实践与艺术文化研讨、公众参与活动等进一步融合。各艺术团体、协会由区委宣传部主管,后续将与宣传部沟通,在活动中联合各艺术团体、协会等,共同打造大洼区文化品牌,从而提升文化氛围、文化品质。

七、多种形式并举,加大财力投入。近年来由于财力不足等原因,很多活动的开展受到了限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在积极对上争取资金的同时,努力拓宽渠道,发展社会各界力量,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入到文化艺术事业中来。

最后,感谢你们对大洼区文化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盘锦市大洼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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