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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02246号提案《关于进一步提升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1-10 浏览次数:184

王亚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党政领导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对本系统,本行业工作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工作负直接责任,靠前指挥。目前,大洼区生态文明村镇建设已达到80%以上,离不开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要建立良好的公众参与机制,提高公民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和支持生态文明村镇建设的自觉性,形成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环境准入机制

严格落实农村地区工业项目的环境准入。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防止落后设备及工艺转移到农村。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调整产业布局的规划环评,优化农村工业布局,引导农村小工业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同时,加大区政府、区财政支持力度,扩大资金统筹渠道。加大财政配套,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美丽乡村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

四、强化农村环境整治

自2019年农村实行无害化厕所改造以来,我区共完成36107座,其中,下水道水冲式16821座,附建三格式19254座,室外独立式32座;全年完成二次农村生活垃圾核查,检查范围为全区所有非动迁村(涉农社区);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设施稳定运行,定期排查农村黑臭水体,并督促各镇街开展整改;2021年乡村绿化共完成8.62万株,其中村屯绿化完成6.48万株,迹地更新完成2.14万株;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社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推进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在清水镇锦红村选址,建造两栋工业化装配式结构住房,现已完成主体建造。严格实施畜禽养殖禁养(限)养区划定,优化畜禽养殖布局;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2019年经国家农业农村部批准立项的国家财政项目,项目总投资7200万元,国家财政3500万元,地方自筹3700万元,项目设计内容3个资源化处理中,148家畜禽养殖规模场(户)“三防”堆粪池在全区各镇街建设,目前清水资源化主处理中心主体工程完工;正在进行厂房组装和设备安装;东风、田庄台分处理中心主体工程完工正在进行设备调试;148处“三防池”建设完成。

 

 

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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