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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02245号提案《关于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1-10 浏览次数:438

梁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坚持综合治理、综合施策,因此要建立健全生态环保长效机制是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关键。随着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垂改工作的完成,盘锦市大洼生态环境分局的职能发生较大改变。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区委、区政府成立大洼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区委书记、区长任区环委会主任,副书记、副区长任副主任,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10个专业委员会,负责完成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专业委员会各负其责,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为了更好地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我们将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多与体制不健全、制度不严格、执行不到位、惩处不得力有关。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及相关改革部署,加快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完善制度配套,强化制度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我们将牢固树立制度的权威性,让制度约束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不得随意搞变通、打折扣。

二是健全投入机制。我们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逐步建立健全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好市场机制作用,尽快制定有利于绿色发展的政策机制,更好地引导市场、汇集资源,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撬动更多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保项目建设。

三是强化科技支撑。科技是解决环境问题的利器。我们将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先进技术,进一步提升环保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我局计划在各镇街项目聚集区、重点园区建设智慧环保监管系统,实现对全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情况的实时监测、动态分析、不间断管控。

四是严格执法监管。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问题,以及当前许多应当完成而没有完成的任务、应当落实而没有落实的措施,反映出我区环境保护执法监管仍然存在漏洞盲区。我们将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创新监管举措,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构建“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死角”的环境监管体系。创新查纠方式,更多地采取互查、抽查、突查、暗访等形式,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同时,持续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综合执法,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投诉渠道,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

五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加强党的领导。我们将做好宣传,使全区各部门、各镇街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担当起应负的政治责任,以最鲜明的态度、最明确的目标、最严格的标准、最有效的措施、最严肃的问责抓好生态环保工作,统筹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安排。严格落实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强化考核问责,实行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推动生态环保目标责任落实到位。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不严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查处、从严问责,一追到底、终身追责,以铁的纪律构建人文生态,以铁的问责捍卫大洼生态环境。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大洼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对策对我们今后工作的开展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区的生态环境,多提宝贵意见,共同促进我区生态环境绿色发展。


 

盘锦市大洼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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