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6号 【办公电话】 0427-3530118 【办公时间】 8:30-11:30,13:30-17:3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农业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制度
发布时间:2022-10-25 浏览次数:418次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我区农业执法现场检查工作的管理,使我区农业现场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科学统筹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等所有现场检查任务,结合农业执法力量、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情况制定年度现场检查计划并按月细化落实。将区、市两级安排的专项监管执法活动一并纳入现场检查计划。

第三条 现场检查人员应在检查前做好相关准备,以提高检查效率。现场检查人员须携带各类必要的法律文书以及执法记录仪、相机、摄像机等取证设备。

第四条 现场检查工作由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负责进行,检查人员在执行检查任务时随身携带行政执法证,且必须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

第五条 现场检查人员应当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注意执法的方式与态度,并确保人身安全。

第六条 检查人员对涉企单位进行检查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工作程序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农业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进行必要的现场取证,按照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第七条 现场检查人员不许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一经发现给予批评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日


    Warning: Use of undefined constant subject - assumed 'subject' (this will throw an Error in a future version of PHP) in /data/wangpan/data/template/sites/govdwzf/sites/item/article/2020zfxxgk_view.php on line 389
  • 上一篇: 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 Warning: Use of undefined constant subject - assumed 'subject' (this will throw an Error in a future version of PHP) in /data/wangpan/data/template/sites/govdwzf/sites/item/article/2020zfxxgk_view.php on line 404
  • 下一篇: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