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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20 浏览次数:153

处罚对象:大洼区华升旅店

执法机关:大洼区卫生健康局

违法事实:2022年4月18日,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大洼区华升旅店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要求对场所内空气等微小气候进行卫生检测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警告;罚款1500元

处罚时间:2022-04-18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大卫公罚〔2022〕0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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