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盘锦市大洼区2020年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大政办发〔2020〕41号 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0-08-27 浏览次数:624

一、起草背景及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项重点工作要求,充分调动各相关单位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参考《盘锦市2020年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盘商发〔2020〕26号),结合我区实际,起草《盘锦市大洼区2020年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考核对象

按照招商任务指标实际情况,将全区43家招商责任单位分为四个层次进行考核:

1.主要招商责任单位,包括:各镇街、临港经济开发区、相关国有企业21家单位。

2.专业招商责任单位,包括:区投资促进中心1家单位。

3.区直重点招商责任单位,包括:区教育局等10家重点产业局。

4.其它招商责任单位,包括:区委统战部等11家责任单位。

(二)考核内容

实际到位内资、实际利用外资、签约注册项目、“走出去”招商活动、“请进来”招商项目、包装项目。

(三)考核方式

采取“每月通报、年终考核”的工作制度,对招商引资工作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综合考核。

1.实际到位内资、实际利用外资、签约注册项目,完成数以市商务局认定为依据,得分按照完成总数占比与基础分值乘积计算。

2.“走出去”招商活动、“请进来”招商项目、包装项目,完成数以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依据,得分按照完成总数占比与基础分值乘积计算。



原文:大政办发〔2020〕41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2020年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