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大政办发〔2020〕41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2020年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5 浏览次数:669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盘锦市大洼区2020年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业经区二届人民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大洼区2020年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大洼区“四项重点工作”要求,充分调动各相关单位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完善考核工作机制,确保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有推进、有成效,结合大洼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按照招商任务指标实际情况,将全区43家招商责任单位分为以下四个层次进行考核(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

(一)主要招商责任单位(21家),包括:临港经济开发区、盘锦大洼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区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田庄台镇、平安镇、西安镇、东风镇、新开镇、新立镇、唐家镇、新兴镇、清水镇、赵圈河镇、田家街道、大洼街道、王家街道、榆树街道、二界沟街道、荣兴街道、荣滨街道、于楼街道。

(二)专业招商责任单位(1家),包括:区投资促进中心。

(三)区直重点招商责任单位(10家),包括: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

(四)其它招商责任单位(11家),包括:区委统战部(工商联)、团区委、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残联、区规划发展中心、区市政管理中心、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二、考核内容

实际到位内资、实际利用外资、签约注册项目、“走出去”招商活动、“请进来”招商项目、包装项目(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三、考核方式

采取“每月通报、年终考核”的工作制度,对招商引资工作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综合考核。

(一)实际到位内资

1.考核范围:主要招商责任单位、专业招商责任单位。

2.考核要求:实际到位内资需为辽宁省域外、大陆境内(不含外资,港、澳、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个人等在本辖区内投资500万元以上(房地产5亿元以上)的项目年度实际到位资金。

实际到位内资得分按照完成总数占比与基础分值乘积计算得分(数据以市商务局认定为准)。

(二)实际利用外资

1.考核范围:主要招商责任单位。

2.考核要求:实际利用外资得分按照完成总数占比与基础分值乘积计算得分(数据以市商务局认定为准)。

(三)签约注册项目

1.考核范围:主要招商责任单位、专业招商责任单位、区直重点招商责任单位、其它招商责任单位。

2.考核要求:签约项目需符合《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辽政发〔2015〕68号)、《盘锦市大洼区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评估办法(试行)》(大政办发〔2017〕82号)文件要求,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及农业、工业、服务业调整优化。房地产项目投资在5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其他类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电子商务、文化传媒、通讯电子、信息软件等轻资产行业500万元以上)。自然人投资、变更营业执照而非新注册企业不予认定。

签约注册项目得分按照完成总数占比与基础分值乘积计算得分(项目以市商务局认定为准)。

(四)“走出去”招商活动

1.考核范围:主要招商责任单位、专业招商责任单位、区直重点招商责任单位。

2.考核要求:按照年度目标任务,临港经济开发区、相关国有企业主要领导或分管招商工作领导,各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专业招商单位正职或分管招商工作的副职,重点招商单位正职或分管招商工作的副职等人员,开展的“走出去”招商活动次数。

“走出去”招商活动得分按照相关人员“走出去”招商活动完成次数占比与基础分值乘积计算得分。

(五)“请进来”招商项目

1.考核范围:主要招商责任单位、专业招商责任单位、区直重点招商责任单位。

2.考核要求: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各单位邀请企业来我区实地考察或参加域外大型招商活动,并与市、区领导及经济区分管招商工作领导会见洽谈的项目。

“请进来”招商项目得分按照与领导会见洽谈的项目总数占比与基础分值乘积计算得分。

(六)包装项目

1.考核范围:主要招商责任单位、专业招商责任单位、区直重点招商责任单位。

2.考核要求:策划包装项目应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辽政发〔2015〕68号)文件中,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及农业、工业、服务业调整优化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条件和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实施精准招商。

包装项目得分按照年度目标任务,以完成总数占比与基础分值乘积计算得分。

四、加分说明

(一)纳入省级“重强抓”项目,每个项目加1—3分。

(二)引进注册资本金100—1000万美元(含)的项目加2分;注册资本金1000万美元以上项目加5分。以上标准按就高原则不重复加分。

(三)引进总投资5—10亿元(含)项目,每个项目加2分;总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加4分。

(四)对承载区直招商责任单位签约注册项目的镇街、经济园区,每个项目加5分。

(五)对超额完成实际到位内资的单位给予10分以内的加分,对超额完成签约注册项目的单位给予5分以内的加分,其它任务指标超额完成部分不予加分。

(六)实现当年签约注册当年开工建设(租用厂房或用地项目)的项目,每个项目加1—3分。

(七)根据参加域外大型招商活动项目个数、会见领导级别等情况,年底按综合排名给予10分以内不同分值。

五、证明要件

(一)实际到位内资证明要件:投资项目合同;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或投资主体有效证件;在我区成立企业的营业执照;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批复文件;实际到位资金证明(银行进账单、会计师事务所开具的验资报告等);采购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发票,其它证明实际到位资金的资料;相关表格。

(二)实际利用外资证明要件:缴资快报。

(三)签约注册项目证明要件:正式投资协议书、本地注册工商执照复印件、外方投资企业的工商注册复印件、外方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为依据,并填写签约注册项目信息表、项目评估报告。亿元以上项目需提供域外投资企业出具的项目投资计划书。

(四)“走出去”证明要件:机票(登机牌)、火车票、高速票、拜访企业领导的名片、能反映到企业拜访的照片及项目基本情况表;主要领导“走出去”需提供外出报备单。

(五)“请进来”证明要件:市、区领导会见照片、项目基本情况表。

(六)包装项目证明要件:包装项目情况表、招商目标企业信息表、项目建议书。

(七)加分项目:在年度工作考核过程中,由各招商责任单位自行申报,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按实际审核情况予以加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的报送要在每月18日前完成,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到之后第一个工作日。不按时报送,视本月申报数据为零。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加强各项基础性工作,做好核对和初审工作。

(二)端正态度,严肃纪律。统计报表及相关证明要件的报送,要及时、准确、规范,证明要件要真实、有效,不能以任何理由漏报、错报、虚报、瞒报,不得弄虚作假。引进的资金必须用于项目运行和建设,填写不正确、未报送引进资金项目签字报表、无证明要件及证明要件不实的不予认定。

(三)加强领导,责任到人。招商引资考核工作实行责任单位一把手包保责任制,各单位、部门要明确负责考核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专人专岗,如有人员变更,应及时向区投资促进中心报备。

七、附  则

(一)本考核办法适用于2020年度全区招商引资考核工作。此前与本办法不相符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二)本办法由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考核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盘锦市大洼区2020年招商引资任务分解表

2.2020年大洼区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综合考评表



附件1:

盘锦市大洼区2020年招商引资任务分解表

序号

指标名称

考核对象

实际到位内资
(亿元/年)

实际利用外资

(万美元/年)

签约注册项目

(个/年)

走出去

(次/年)

请进来

(个/年)

包装项目

(个/年)

合计

35

1500

57

300

120

54

主要招商责任单位

1

临港经济开发区

7

500

8

18

12

3

2

农垦集团

1.5

20

1

4

2

1

3

城市公用集团
有限公司

2

20

1

4

2

1

4

田庄台镇

1

20

1

12

4

2

5

平安镇

0.5

20

1

12

4

2

6

西安镇

0.5

400

1

12

4

2

7

东风镇

1.5

40

1

12

4

2

8

新开镇

1.5

40

1

12

4

2

9

新立镇

1.5

40

1

12

4

2

10

唐家镇

1.5

40

1

12

4

2

11

新兴镇

1.5

40

1

12

4

2

12

清水镇

1.5

40

1

12

4

2

13

赵圈河镇

0.5

20

1

12

4

2

14

田家街道

2

100

1

12

4

2

15

大洼街道

2

40

1

12

4

2

16

王家街道

1

20

1

12

4

2

17

榆树街道

0.5

20

1

12

4

2

18

二界沟街道

0.5

20

1

12

4

2

19

荣兴街道

0.5

20

1

12

4

2

20

荣滨街道

0.5

20

1

12

4

2

21

于楼街道

1

20

1

12

4

2

专业招商责任单位

22

区投资促进中心

5

8

18

12

3

重点招商责任单位

23

区教育局

1

4

2

1

24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1

4

2

1

25

区农业农村局

1

4

2

1

26

区商务局

1

4

2

1

27

区文化旅游和
广播电视局

1

4

2

1

28

区发展和改革局

1

4

2

1

29

区民政局

1

4

2

1

30

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1

4

2

1

31

区交通运输局

1

4

2

1

32

区水利局

1

4

2

1

其他招商责任单位

33

区委统战部

(工商联)

1

34

团区委

1

35

区残联

1

36

区财政局

1

37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1

38

市自然资源局

大洼分局

1

39

区卫生健康局

1

40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

41

区现代农业

发展中心

1

42

区市政管理中心

1

43

区城乡规划发展

服务中心

1



附件2:

2020年大洼区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综合考评表

序号

指标

分值权重

计 分 方 法

加分项

主要
招商
责任
单位

专业
招商
责任
单位

区直
重点
招商
责任
单位

其他
招商
责任
单位

1

实际到位内资

40

50

-

-

实际到位内资得分按照完成总数占比与基础分值乘积计算得分(数据以市商务局认定为准)。

1.纳入省级“重强抓”项目,每个项目加1—3分。
2.引进注册资本金100—1000万美元(含)的项目加2分;注册资本金1000万美元以上项目加5分。以上标准按就高原则不重复加分。
3.引进总投资5—10亿元(含)项目,每个项目加2分;总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加4分。
4.对承载区直招商责任单位签约注册项目的镇街、园区,每个项目加5分。
5.对超额完成实际到位内资的单位给予10分以内的加分,对超额完成签约注册项目的单位给予5分以内的加分。
6.实现当年签约注册当年开工建设(租用厂房或用地项目)的项目,每个项目加1—3分。
7.根据参加域外大型招商活动项目个数、会见领导级别等情况,年底按综合排名给予10分以内不同分值。

2

实际利用外资

10

-

-

-

实际利用外资得分按照完成总数占比与基础分值乘积计算得分(数据以市商务局认定为准)。

3

签约注册项目

25

25

75

100

签约注册项目得分按照完成总数占比与基础分值乘积计算得分(项目以市商务局认定为准)。

4

走出去招商

活动

5

5

5

-

“走出去”招商活动得分按照相关人员“走出去”招商活动完成次数占比与基础分值乘积计算得分(超额部分不得分)。

5

请进来招商

项目

10

10

10

-

“请进来”招商项目得分按照与领导会见洽谈的项目总数占比与基础分值乘积计算得分(超额部分不得分)。

6

包装项目

10

10

10

-

包装项目得分按照年度目标任务,以完成总数占比与基础分值乘积计算得分(超额部分不得分)。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