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20〕42号 关于成立盘锦市大洼区中央直达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中央直达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大洼区中央直达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林学玮 区政府代区长
常务副组长:于 淼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张学斌 区政府副区长
李 猛 区政府副区长
宋 锦 区政府副区长
王小松 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王德全 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建新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魏利明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薛 强 区财政局局长
张 伟 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局长
何玉中 市生态环境局大洼分局局长
董礼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庆新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景龙 区审计局局长
徐艳艳 区营商局局长
赵立民 区投资审核中心主任
李 影 区规划发展中心副主任
刘树文 市公共采购交易大洼分中心主任
王守成 新开镇镇长
孙贺滨 田家街道办事处主任
二、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管理和扎实推进中央直达资金和项目管理,组织相关镇街、临港经济开发区及区直相关部门切实做好中央直达资金的使用和抗疫特别国债项目的规划、组织、审批、开工、建设、投产达产各环节工作,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管,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中央直达资金用途不变、资金不截、流向清楚、账目清晰、专款专用及时支付。
中央直达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月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中央直达资金“三保”使用情况和抗疫特别国债项目推进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局长薛强兼任,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承担中央直达资金和抗疫特别国债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统一协调相关镇街、临港经济开发区及区直相关部门做好中央直达资金和抗疫特别国债项目的管理工作,明确责任目标、负责单位和责任人,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中央直达资金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抗疫特别国债项目按计划开工建设、竣工、投产运行。
四、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临港经济开发区:负责组织制定本地区中央直达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对本区域纳入抗疫特别国债的粮食仓储标准厂房项目实行专人负责、重点推进,及时提出项目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并上报区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同时做好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账目清晰、及时支付。
(二)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抗疫特别国债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抗疫特别国债项目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如发现不作为、瞎作为的情况,对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三)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对全区4项抗疫特别国债项目实行统一调度和综合协调推进,确保项目按照时间节点于9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同时对粮食仓储标准厂房项目进行工作指导和日常监督。
(四)区财政局:负责统筹全区中央直达资金的使用管理,组织制定中央直达资金使用的具体细则,并加强监管。
(五)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负责统筹协调抗疫特别国债项目涉及用地的行政审批等相关工作。
(六)市生态环境局大洼分局:负责统筹协调抗疫特别国债项目涉及环境影响评价的行政审批等相关工作。同时对田家街道污水处理厂和新开镇(于楼地区)市政污水改造工程,共2项抗疫特别国债项目进行工作指导和日常监管。帮助解决相关问题,推进项目建设进程。
(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帮助抗疫特别国债项目办理相关前期手续。同时负责大洼区支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的前期推进、开工建设、竣工投用等全过程动态监管,确保项目按照计划时间节点开工建设、投产达效。做到专款专用、账目清晰、及时支付。
(八)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应对疫情发生等相关工作,做好特别国债抗疫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专款专用。
(九)区审计局:负责中央直达资金的使用全程审计监督,及时将审计发现问题报告领导小组。
(十)区投资审核中心:负责审核项目概算、项目调概、项目建议书、施工合同的审查工作。
(十一)区规划发展中心:负责统筹协调抗疫特别国债项目涉及规划选址的行政审批等相关工作。
(十二)新开镇:负责组织制定本地区中央直达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对本区域纳入抗疫特别国债的新开镇(于楼地区)市政污水改造工程项目实行专人负责、重点推进,及时提出项目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并上报区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同时做好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账目清晰、及时支付。
(十三)田家街道:负责组织制定本地区中央直达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对本区域纳入抗疫特别国债的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实行专人负责、重点推进,及时提出项目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并上报区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同时做好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账目清晰、及时支付。
盘锦市大洼区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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