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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办发〔2020〕22号 关于调整盘锦市大洼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7 浏览次数:3619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盘锦市大洼区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与协调,推动全区爱国卫生运动的顺利开展,鉴于区政府领导分工调整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工作变动,区政府决定将盘锦市大洼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王  超  区政府区长

副主任:宋  锦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赵振雷  区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刘忠岩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杨名权  区人武部副部长

高德忠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王卫兵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魏利明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孙  博  区教育局局长

李  兵  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副局长

李玉辉  区民政局局长

薛  强  区财政局局长

孟  丹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何玉中  市生态环境局大洼分局局长

董礼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孔文革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秦春芝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栾作刚  区水利局局长

鞠  哲  区商务局负责人

邵宝东  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李庆新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洪儒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  键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  军  区统计局局长

孙大庆  市综合执法局大洼分局局长

李可红  区总工会副主席

张  赛  团区委书记

张玉红  区妇联主席

姚  博  区融媒体发展中心主任

赵  强  新兴镇党委书记

张焕成  大洼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一夫  田庄台镇镇长

王  宝  西安镇镇长

熊跃发  东风镇镇长

李洪彬  新开镇镇长

郑永安  新立镇镇长

徐忠良  唐家镇镇长

戴  群  清水镇镇长

陈  卓  赵圈河镇镇长

孙贺滨  田家街道办事处主任

唐景月  王家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守成  榆树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洪军  二界沟街道办事处主任

鲍  飞  荣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勇  荣滨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立君  于楼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宝旺  平安镇副镇长

孟繁强  区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李庆新(兼)。

二、职责分工

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爱国卫生有关政策、法规,健全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把爱国卫生工作重大问题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研究,制定印发并组织实施爱国卫生工作相关意见、办法和方案。把爱国卫生重点工作列为各镇街和各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内容。组织开展卫生城镇和健康城市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农村改厕。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工作。协助地方政府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和各种传染病的发生、蔓延。
  区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各机关日常爱国卫生工作,加强区直机关公共卫生和防病管理;在区直机关中开展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卫生食堂、无烟机关等卫生评先活动;协调区直机关各单位参加当地开展的社会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区委宣传部: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公民素质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文化、广播电视、报社等单位做好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检查、督促各镇街及区直各部门爱卫工作的落实。

区政府办公室:协调区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指导检查爱国卫生工作。

区发展改革局: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爱国卫生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按规定程序安排用于爱国卫生的投资计划。

区教育局: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
  市公安局大洼分局:积极参与支持爱国卫生工作,配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重大疫情防治工作。

区民政局: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指导社会福利性行业的卫生防病、健康教育和除“四害”工作。

区财政局:研究拟订促进爱国卫生事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并为爱国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必需的经费支持。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调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待遇等问题,抓好人力资源规范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大洼分局: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城镇市容环境治理,建立健全市容环境管理机构;抓好生活垃圾、粪便的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强城市供水和水质管理,加强城市水环境治理工作;督促指导建筑工地管理;制定社区物业管理规定,并加强监督和指导。

区交通运输局:开展创建卫生窗口单位活动,加强车站、码头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

区水利局: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加强城乡水资源和水功能区管理,配合卫生部门预防控制地方病、寄生虫病发生和传播。

区农业农村局: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寄生虫病等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工作。
  区商务局:配合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各类商品现货市场及商贸服务场所的卫生工作。

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制定城镇全民健身基本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标准和规划,加强对全民(特别是青少年)的科学锻炼素养教育,开展运动健身知识科普活动,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引导从业主体强化诚信自律,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在工商行政管理职责范围内,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爱国卫生相关工作。
  区统计局:配合区爱卫会落实爱卫相关工作的数据统计。负责本机关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市综合执法局大洼分局:承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管理综合协调指导的职责,负责城区市容管理方面的监管工作,协调、监督各镇、街及各有关单位,认真抓好居民小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工作。

区人武部: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积极支援地方爱国卫生工作,参加驻地开展的社会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区总工会、共青团区委、区妇联:动员组织全区广大职工、青年、学生和妇女,积极参加爱国卫生活动,增强自身文明素质和健康水平;组织、参与爱国卫生和防病宣传,组织有利于提高广大群众健康的志愿者活动和义务劳动。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辖区环境与卫生建设,保证公共场所卫生清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卫生城市、健康城市创建等各项健康促进活动,做好病媒生物控制和区域无烟环境建设,增强域内公民健康素质,大力提高城市卫生整体水平,为域内大型活动服务。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解读:《关于调整盘锦市大洼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大政办发〔2020〕22号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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