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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办发〔2020〕21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与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0 浏览次数:1345次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大洼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与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大洼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与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辽宁省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启动治理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盘环发〔2020〕78号),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序推进大洼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与治理试点示范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治理对象,从“查、治、管”三方面,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到2020年8月底前,全面掌握各镇街管辖内的农村黑臭水体污染状况及污染成因,为科学合理制定治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开展治理试点示范工作,编制综合治理方案,深入实践,总结凝练,总结推广可复制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以点带面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二、排查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范围:各镇街行政村(社区等)辖区内村民主要集聚区及集聚区向外延伸500—1000米区域,颜色明显异常或散发浓烈(难闻)气味的水体(河、塘、沟、渠等),以及上述区域外村民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对于城乡结合部已列入城市黑臭水体清单的黑臭水体,不再列入。按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19〕826号)第二章要求和《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土壤函〔2020〕7号)开展黑臭水体识别认定工作。

(二)排查内容:包括黑臭水体名称、水体类型、水域面积(注明长、宽)、地理位置(含起止点名称、坐标及现场照片)、所属区域(行政村或自然村名称)及其面积、人口数量等。重点分析导致水体黑臭的主要原因,识别主要污染问题,包括农村生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种植业面源、企业排污、生活垃圾和生产废弃物污染、底泥淤积及其他污染等。

(三)农村黑臭水体的识别:农村黑臭水体依据水体异味或颜色明显异常等感官特征进行识别。如果某水体存在水体异味、颜色明显异常任意一种情况,视为黑臭水体。存在争议时,通过水质监测判定是否黑臭。水质监测指标包括透明度、溶解氧、氨氮等3项指标。监测指标阈值见下表。

监测指标阈值

特征指标(单位)

指标阈值

透明度(cm)

<25*

溶解氧(mg/L)

<2

氨氮(mg/L)

>15

注:①*水深不足25cm时,该指标按水深的40%取值;

②特征指标任意一项不达标即为黑臭水体。

监测分析方法参见《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透明度推荐采用黑白盘法或铅字法进行现场检测;溶解氧推荐采用电化学探头法进行现场检测,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技术要求、性能指标等满足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925—2017);氨氮推荐纳氏试剂光度法或水杨酸-次氯酸盐光度法。

三、进度安排

排查方式:主要采用资料搜集、现场调查、座谈讨论、问题分析等方式,全面查清黑臭水体状况,明确污染成因,详细填写排查表格,各级排查组人员签字确认后逐级盖章上报,分类形成清单档案,为编制治理方案提供依据。

进度安排:

5月20日前:成立盘锦市大洼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启动治理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生态环境局大洼分局牵头制定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与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要派专人配合,做好相关技术力量调配,完成前期指导培训。各镇街确定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

5月20日至8月10日: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调度制度。各镇街于每月1日和15日前,统计排查工作进展,将填好的调度表(详见附件2)报至市生态环境局大洼分局。

8月15日前:各镇街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清单汇总、审核等工作,形成排查工作总结和排查清单(附件1、2、3电子表格及盖章后纸质扫描件)。同时编制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方案,于8月15日前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报告、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及治理方案报至市生态环境局大洼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审核。

8月18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大洼分局会同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织核查组对各镇街上报清单进行核查,对未达到工作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

四、排查方式与材料报送

(一)现场实地排查。各镇街组织排查人员采用徒步巡查方式,对负责的河塘沟渠等水体进行排查。使用元道经纬相机进行现场拍照并获取经纬度信息(经纬度格式选择“度”选项,小数点后保留6位)。将有关信息填入《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表》(详见附件1),打印后,由调查人、村(社区)及镇街级负责人签字确认。以镇街为单位,形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表电子文件和签字后的扫描文件留存上报。

(二)审核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大洼分局会同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对各村黑臭水体排查信息进行审核、上报。对黑臭水体排查信息进行全面复核、汇总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包括排查结果为无黑臭水体的镇街),要经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书面确认后,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大洼分局、区水利局和区农业农村局。然后由区政府书面确认后,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和市农业农村局。

审核要点:一是格式审核。表格填写是否完整,不得空项。表格填写是否规范,符合填报备注要求。排查档案是否健全,须有原件、扫描件(PDF版)。二是内容审核。对黑臭水体排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须重新填写报送,如果问题严重,须重新组织排查。

(三)材料报送。在填写《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表》基础上,各镇街填报农村黑臭水体数量统计汇总表和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汇总表(附件2、3),并经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书面确认,进行汇总形成表格,并加盖镇街公章。于2020年8月20日前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报告(附镇街确认文件)、农村黑臭水体清单(附件1、2、3电子表格及盖章后扫描件)及治理方案报至市生态环境局大洼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镇街要切实做好上下衔接、协调和督促指导等工作,成立专门工作组,安排人员全程参与现场排查工作,对排查信息全面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把关,并组织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各镇街要做好方案具体实施工作,充分发动、全面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工作,严格排查质量,坚决杜绝误报、漏报等问题发生,确保排查数据真实可靠。

(二)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市生态环境局大洼分局要会同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充分发挥河长制管理优势,提高排查工作效率,做好总体安排、统筹协调、技术培训、数据审核及督促指导工作。建立黑臭水体排查信息共享、污染成因分析、治理对策会商与成效评估机制,协同推进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强化培训指导,做到精准排查。通过建立微信群、QQ群等方式,对排查要点、软件操作、数据填报等进行详细讲解,确保排查人员和责任人准确把握工作要求,掌握有关排查技术要求和软件使用方法,提高排查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参与度。相关部门要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与治理工作宣传力度。发挥村级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引导参与黑臭水体治理,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附件:1.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表

2.农村黑臭水体数量统计汇总表

3.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汇总表

4.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与治理试点示范工作调度表

5.盘锦市大洼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启动治理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表

县/区     乡镇/街道     建制村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水体名称


水体编号





水体类型

□河     □塘      □沟       □渠      □排干






水体气味

□臭     □无味    □其他异常






水体颜色

□黑色   □灰色    □无色     □其他异常






建制村辖区面积(km2)


建制村人口





涉及的自然村







与居民聚集区

距离(m)

□居民聚集区内        □ 小于100          □100-300

□300-500             □500-1000           □1000以上






黑臭水体

地理位置

起点名称:






起点经度E


起点纬度N





终点名称:







终点经度E


终点纬度N





水域面积(m2)


长度(m)


宽度(m)



河湖长姓名


所在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汇入其他水体

□是 /直接汇入水体名称                              □否






水体用途

□自然水体  □ 养殖专用水体   □农业灌溉   □污水净化       □污水处理设施、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渠(排放口到排入河湖之间的渠道)      □其他






水体流动性

□常年有水流动   □雨季有水   □冬季冰封   □封闭水体






主要污染问题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b.畜禽养殖污染(注明规模);c.水产养殖污染;d.种植业污染(若为堤防管理范围内种植请注明);e.企业排污;f.生活垃圾和生产废弃物污染;g.底泥淤积;h.农厕粪污污染;i其他污染问题等。分析黑臭成因,如实填写一种或几种农村黑臭水体形成原因(填写序号)。





已开展治理工作







水质监测

指标均值

透明度

(cm)


溶解氧(mg/L)


氨氮(mg/L)


起点现场照片







终点现场照片







调查人(签字):             单位:         村           联系电话:







乡镇/街道负责人(签字):           单位:               联系电话:







县、区负责人(签字):        单位: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每个黑臭水体填写一张表,有多少个黑臭水体填多少张表。

2.在所选项对应“□”处进行“√”标记。

3.水体名称:如该水体有明确的名称,填写此名称;如该水体为无名水体,命名方式要便于查找,宜采用“村名(或地名、路名、标志性建筑物名称)+方位+距离”描述。例如:XXX村(或XX街)东侧100米。填写文本格式。

4.水体编号:是纳入清单的黑臭水体编号,采用“省市县三级行政代码+四位流水号0000”的形式(行政代码见http://www.mca.gov.cn/article/sj/xzqh/2020/2020/202003061536.html,四位流水号由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生成)。填写数字格式。例如,河北省邯郸市邱县某黑臭水体的编号为1304300001。

5.水体类型:选填“河”、“塘”、“沟”、“渠”、“排干”。河指自然形成的水道;塘指天然或人工挖掘的静止或缓流水域,包括水塘、水库、湖泊;沟、渠、排干指灌溉或排水用途的水道。填写文本格式。

6.建制村辖区面积:填写黑臭水体所在建制村管理范围内的面积。填写数字格式,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7.建制村人口:填报黑臭水体所在建制村的常住人口数量。填写数字格式。

8.涉及的自然村:是指向黑臭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一个或多个自然村名称。填写文本格式。

9.与居民聚集区距离是指由村居民集聚区向外扩展至黑臭水体的远近距离。

10.黑臭段起点、黑臭段终点:是指行政村边界范围内黑臭水体黑臭段起点处、终点处地理位置名称。坑塘类黑臭水体以穿过坑塘中心的最大跨度两端作为黑臭段起点和终点。填写的位置名称要便于查找,宜采用“村名(或地名、路名、标志性建筑物名称)+方位+距离”描述。例如:XXX村(或XX街)东侧100米。填写文本格式。

11.起点经度、起点纬度、终点经度、终点纬度:是指黑臭水体黑臭段起点和终点处的地理坐标。统一用元道经纬相机进行拍照定位,填报照片上自带经纬度信息(经纬度格式选择“度”选项,小数点后保留6位)。使用无人机、遥感等手段进行排查的,矢量图统一使用WGS84坐标系。例如,经度:125.123456,纬度:25.123456。

12.水域面积:填写黑臭水体的水面面积。填写数字格式,保留整数。

13.长:填写河、沟渠类黑臭水体的长度。填写数字格式,保留整数。塘不填此项。

14.宽:河、沟渠类黑臭水体,如果上下游宽度差异较大,可按估算平均值填写。填写数字格式,保留整数。塘不填此项。

15.包括河湖长姓名、所在单位、职务、联系电话。黑臭水体如果已纳入河湖长管理范围,写明河湖长姓名、工作单位名称、行政职务,填写文本格式。联系电话填写手机号码。未纳入河湖长管理范围的黑臭水体,上述信息不填写。

16.直接汇入水体指辽河、浑河、太子河干流和主要支流及与其连通的水体。

17.水体流动性选填常年有水、雨季有水、冬季冰封。常年有水指水体连续无断流;雨季有水指平时基本断流,只有降雨才有水量;冬季冰封指冬季水体不流动,其他季节有水。

18.主要污染问题:填写导致水体黑臭的主要问题。包括: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b.畜禽养殖污染(注明规模);c.水产养殖污染;d.种植业污染(若为堤防管理范围内种植请注明);e.企业排污;f.生活垃圾和生产废弃物污染;g.底泥淤积;h.农厕粪污污染;i.其他污染问题等。填写一种或几种农村黑臭水体形成原因。造成污染最主要的原因要置于首位。填写相应英文字母。选项包括b的,要将不同畜禽品种存栏量折合成生猪存栏量填报(折算系数为:30只蛋鸡=1头猪,60只肉鸡=1头猪,1头奶牛=10头猪,1头肉牛=5头猪),单位为头;包括d的,若为堤防管理范围内的种植要注明“是”,不在堤防管理范围内的注明“否”。例如,a、b(100)、d(是)、h。

19.治理进展:包括a .未制定治理方案;b.已制定治理方案;c.未开工;d.项目立项及前期;e.工程开工。填写相应英文字母。

20.水质监测指标均值:有条件开展水质监测的地区填写此项。各指标值都填写监测点的平均值。均填写数字格式,透明度和溶解氧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氨氮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附件2:

镇(街道)农村黑臭水体数量统计汇总表

序号

市别

市行政区域内农村黑臭水体

县(区)名称

镇(街)行政区域内农村黑臭水体











数量(个)

河

塘面积(km2)

沟渠、排干

数量(个)

河

塘面积(km2)

沟渠、排干








长度(km)

面积 (km2)

长度(km)

面积 (km2)

长度(km)

面积 (km2)

长度(km)

面积 (km2)








1

**







**







**















……















报送单位:(镇街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镇(街道)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汇总表

报送单位:(镇街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地级市

县(区)

乡镇

(街道、社区)

建制村

水体编号

水体名称

水体类型

涉及的自然村

河湖长姓名

所在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水域面积(m2)

长

(m)

宽

(m)

黑臭段起点

起点经度

起点纬度

黑臭段终点

终点经度

终点纬度

水质监测指标均值

主要污染问题

是否开展治理

治理进展





名称

人口

辖区面积 (km2)

透明度(cm)

溶解氧(mg/L)

氨氮(mg/L)



















































































































注:填表说明与附表1相同。

附件4:

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与治理试点示范工作调度表

报送单位:镇街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镇街

已排查黑臭水体个数(个)

已排查黑臭水体面积(m2)

已排查黑臭水体长度(m)

涉及行政村数量        (个)

完成排查行政村数量(个)

未完成排查行政村数量  (个)

确定为治理试点示范县的,治理方案编制情况

备注
































附件5:

盘锦市大洼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启动治理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学斌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何玉中 市生态环境局大洼分局局长

栾作刚 区水利局局长

秦春芝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温野民 市生态环境局大洼分局副局长

孙一才 田庄台镇副科级干部

范俊鹏 平安镇宣传委员

王兰阁 西安镇副镇长

张  强 东风镇副镇长

孟庆东 新开镇副镇长

李英男 新立镇副镇长

赵  军 唐家镇副镇长

姜  书 新兴镇副镇长

董文彪 清水农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清水农场副场长)

刘颜超 赵圈河镇苇场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苗  强 前进农场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侯  波 大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庆华 王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海良 榆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忠营 于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红军 二界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治东 荣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宗克祥 荣兴街道办事处服务发展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大洼分局,办公室主任温野民(兼)。



文件解读:《盘锦市大洼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与 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大政办发〔2020〕21号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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