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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办发〔2020〕23号 关于调整盘锦市大洼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出让会审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8 浏览次数:784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鉴于区政府领导分工调整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工作变动,区政府决定将盘锦市大洼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会审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超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于  淼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李  猛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魏利明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薛  强  区财政局局长

张  伟  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局长

何玉中  市生态环境局大洼分局局长

董礼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景龙  区审计局局长

赵立民  区投资审核中心主任

夏有成  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主任

杨荣程  区规划发展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宏观调控全区土地供应工作,制定全区土地年度供应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审定土地一级开发方案,确定土地出让前各项成本,拟出让宗地出让时间、方式,土地出让底价、起始价;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土地出让工作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办公室主任张伟(兼)。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解读:《关于调整盘锦市大洼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会审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大政办发〔2020〕23号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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