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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大队行政许可

发布时间:2019-11-26 浏览次数:450
大洼区公安消防大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项目编码职权类型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行使主体责任事项备注
项目名称子项
XKXF00010000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
非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33米的居住建筑、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地下工程;非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建筑;丙类厂房、丙类库房;丙类储罐项目;建筑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的公众聚集场所及其室内外装修工程;丁、戊类工业建筑的组团式建设工程。
XKXF0002000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非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33米的居住建筑、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地下工程;非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建筑;丙类厂房,丙类库房;丙类储罐项目;建筑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的公众聚集场所及其室内外装修工程;丁、戊类工业建筑的组团式建设工程。
XKXF00030000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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