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财政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执法类别 | 执法 主体 | 承办 机构 | 执法依据 | 实施 对象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标准 | 备注 |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部委规章 | 政府规章 | 规范性文件 | |||||||||
1 |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 行政裁决 | 大洼区财政局 | 综合业务一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家主席令第68号,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8月31日修订) 第五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2018年3月1日颁布) 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负责依法处理供应商投诉。 |
政府采购供应商 | 根据工作需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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