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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08月23日抽取2019年08月23日购进的不合格海水虾(皮皮虾)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15 浏览次数:531

在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大洼区桂英鱼鹰水产品摊床,现将2019年08月23日购进的不合格海水虾(皮皮虾)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大洼区桂英鱼鹰水产品摊床2019年08月23日购进的海水虾(皮皮虾),镉(以Cd计),mg/kg项目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 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大洼区桂英鱼鹰水产品摊床2019年08月23日购进的海水虾(皮皮虾)不合格、海水虾(皮皮虾)的镉(以Cd计),mg/kg,检测结果2.2mg/kg,国家标准指标≤0.5mg/kg。

(二) 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大洼区桂英鱼鹰水产品摊床经营重金属镉超限量的海水虾(皮皮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原因排查及经营者整改情况

大洼区桂英鱼鹰水产品摊床对不合格食品原因进行了排查,今后完善食品进货台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实现食品可追溯制度。该摊床经营的上述批次海水虾(皮皮虾)全部售出无库存,无法召回。今后一定会加强食品安全学习。

 

 

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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