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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24号--关于加强电动三轮车和老年代步车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30 浏览次数:729

我国现行的机动车号牌规定中没有电动车这项内容,如果将电动车定为非机动车,现在我省唯一一家车辆号牌制作厂(沈阳标牌厂)不能生产非机动车号牌的制作厂家。除此之外,我国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未列入《公告》的车辆产品,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电动三轮车和老年代步车未列入《公告》,因此,对于电动三轮车和老年代步车,我大队既不能为其办理号牌,也不能为其办理注册登记,无法对其开展打击处罚。

但是,我大队会积极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局、镇政府等部门对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和宣传,成立打击行动小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整顿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专项行动,打击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闯红灯、乱掉头、乱停放、逆向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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