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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环保局行政处罚公开公示

发布时间:2019-10-30 浏览次数:530

盘锦德胜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大洼区大洼街道,法人代表李献策。2019年9月11日,盘锦市环境监察局、大洼区环保局联合对企业进行检查,发现企业新建的润滑油调和车间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2019年10月14日,大洼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大环罚告字【2019】第26号)。之后,企业未进行陈述申辩。2019年10月25日,大洼区环保局对企业下达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大环罚字【2019】23号),罚款人民币3250元,并责令其整改。

 


 大洼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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