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盘政发【2016】25号)文件精神,在坚持“自愿申请、逐级审核、限时办理、公开公正”的原则下,扎实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认真核对,严格规范办理程序,做到双项补贴工作公开公平、规范有序,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切实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截止到12月末,为1018人困难残疾人累计发放生活补贴80万元,为2631人重度残疾人累计发放护理补贴金1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