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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8098号--关于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2-10 浏览次数:538


董静委员:

我办接到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8098号)《关于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建议》后,高度重视,结合国务院、省、市、区“放管服”改革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此项工作基本完成,并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区编委办认真落实权责清单工作,按照省、市清单动态调整的要求, 2017年全区权责清单事项1451项,其中行政许可324项、行政处罚536项、行政强制91项、行政征收25项、行政给付40项、行政检查81项、行政确认48 项、行政奖励18项、行政裁决5项、其他行政权力283项。并于4月19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清理规范行政职权等工作的通知》通知,在2017年11月版的权责清单基础上,进行梳理调整,8月底前完成调整工作。

2.简政放权,政府瘦身,为市场主体“松绑解困”。以提升效能为重心,进一步简政放权,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下放决定,近年,取消行政职权189项,承接470项。2018年,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17〕51号)有关要求,对照取消行政职权6项,承接省、市下放行政职权5项。制定印发大政办发〔2018〕21号文件,已在政府网站上公示。

3.大力推进审批服务集中办理。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提高基层服务群众水平,全区除王家街道因受办公条件限制外,其余12个镇街道均设立便民服务大厅,159个村社区均设立了便民服务窗口。全区整合优化审批服务机构和职责,于2016年成立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将原分散在全区29个部门、273项审批事项,划转到行政审批局。现已划转审批事项138项,未划转审批事项39项,拟划转审批事项69项,取消审批事项27项。将医保、社保、银行等便民服务机构,进驻行政审批大厅,依托市网上政务办事大厅审批业务,实行网上监管,真正的实现了“三集中、三到位”,通过预约、轮休等办法,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受理、办理通道。

4.推动“放管服”改革,向基层纵深放权。按照全市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要求,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提高基层服务群众水平,2017年,全区取消基层不能办理的行政职权事项7项,将区级55项行政职权和13项便民服务事项委托下放至各镇街、村居,并制定印发《关于下放部分行政职权及便民服务事项的通知》(大委办发〔2017〕19号),进行公示。为更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编制了“四清单、一指南”,镇街、村居《任务清单》(其中,镇街224项,村居75项)、《权责清单》(其中,镇街54项,村居1项)、《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其中,镇街16项,村居13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其中,镇街30项,村居25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统一了事项名称,固化了办事流程。各镇街、村居通过展示牌、LED屏、宣传板等方式进行公示,向群众宣传权力下放和便民服务事项办事依据、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不让群众多跑腿。各镇街、村居自承接以来,共办理16000余件。

5.编制行政审批前置要件工作。按照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行政审批前置要建清单》有关要求,按照《清单》确定的前置要件范围,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不得擅自扩大前置要件范围,增加前置要件种类和数量的原则,与区直各相关部门进行确认,梳理出《大洼区行政审批前置要建清单》,以大审改办发〔2018〕1号文件形式印发,通过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6.探索实行“企业承诺+容缺审批”工作模式。按照“放管服”改革方案的部署,根据《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取消及实行“容缺审批+企业承诺”模式审批前置要件事项的通知》(盘政办发〔2017〕79号)文件,区编委办召开梳理“容缺审批+企业承诺”模式审批前置要件事项工作培训会,与区直区直20个部门进行探讨,对照市直部门公布的取消和容缺事项要件,全区共取消无法定依据的审批前置要件事项目录6项,实行“容缺审批+企业承诺”模式的要件事项67项,以政府文件形式公示。

7.深入推进审批标准化。全区对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

编制完成50万字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手册》和《服务指南》,238份100余万字的《行政审批流程标准化说明书(SOP)》。通过标准化体系建设,固化了受理、审核、审批的三级审批体系,建立了现场勘验、证照联办、审管联动、全程代办流程等标准化体系。通过行政许可标准化体系建设,基本实现了审批流程更规范,审批事项更清晰,服务流程更快捷。

8. 全力推行帮办、代办,实现零障碍服务。全区围绕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的核心要求,推行两个代办即重点项目全程代办、为民服务全程代办。设立代办员,按照自愿委托、免费代办、便民高效、群众满意原则,为群众提供全程代办服务。凡是投资者办理的事项只需一个窗口办理的,由窗口人员进行代办。为了更好的服务于群众,代办员通过加强学习,掌握窗口业务流程,能够熟练解答群众咨询的各类问题,为群众提供高效、简便、快捷的服务。彻底改变群众办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真正实现百姓办事零障碍。

9.明确事项,随机抽查,给监管“定制规矩”。认真贯彻落实开展“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全区具有行政检查的23家部门,涉及的24053户市场主体对象库、616名执法人员和205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容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区直23家部门分别制定2018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明确和规范抽查主体、抽查依据、抽查内容、检查人员及要求等内容,确保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并对标江苏、浙江等地区先进经验,通过摇号、电子抽签等方式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保证必要的工作力度,防止检查过多、重复执法、执法扰民问题。

二、存在问题

1.监管不到位。各级部门没有出台对每个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有的部门的个别工作人员的工作理念、管理方式相对滞后,重审批、轻监管,严准入、松管理等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在监管方面办法不多、能力不足。

2.集中审批场所不够。按照省、市、区对“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将全区的审批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目前,行政审批局共有窗口80个,空余16个,剩下窗口不足。

3.人员培训不到位。审批事项集中办理,要求业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十分熟练,但在实际工作中,缺少对业务人员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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