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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8100号--关于规范化管理快递行业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2-10 浏览次数:449


一、在城市功能区规划中,专门快递园区、网点建设应由规划部门进行规划、监管,还涉及到消防、公安等部门;

二、送货车由公安交通部门监管;

三、严控准入机制。按国务院改革相关精神;快递行业主管部门是邮政部门,区审批局仅凭《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

四、出台相关准则和办法,应由市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五、发展行业组织,应由民政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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