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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8002号--关于推进我区产业集聚做强实体经济的几点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9-25 浏览次数:448


刘荣平委员:

您提出的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关于加快我区民营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第2018002号)已收悉,对此提案我局非常重视,给相关部门下发了通知,作了专题调研。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自盘锦市确定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城市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从政策环境、创新环境、金融环境等关键领域着手,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做多做大、做优做强,民营经济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完善有利于民营经济长足发展的营商环境

(一)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依托盘锦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四级平台,实现了区、镇(街)、村(社区)三级联网运行,并开通大洼区政务服务网厅,网厅设有个人办事、法人办事、部门服务、办件查询、投资项目等板块,在个人办事、法人办事板块下,按照特定事项、特定群体等对企业和个人密切相关及普遍关心的各类事项进行详细分类。按照权源标准化,对以区政府办发文的形式对外公示的《盘锦市大洼区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清单(62项)》及《盘锦市大洼区“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10项)》事项编制服务指南,进一步规范办理依据、申报材料、办事流程、申请条件、办事地点、办事时限等要素,重新设计网上办事流程,让群众看得明白,操作便捷。

(二)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担保机制。积极推进区担保中心改制工作,并拟引进社会资本参股,对担保中心的担保能力和担保业务范围进行扩容,做到金融行业积极服务于中小微企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和目标。切实防控金融风险,已下发《盘锦市大洼区区域金融风险协调合作机制》,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三)搭建企业沟通交流平台。积极对接省市主管部门,为域内民营企业争取国内外大型展会参展资格。4月份,安排专人带队参加“津洽会”,为企业提供备展、布展、参展、洽谈、撤展“一条龙”服务,并争取减免相关展位费用。加大宣传力度,为企业提供更大参展平台,帮助企业争取“广交会”“津洽会”“渝洽会”等大型展会活动的参展资格。组织域内特色企业参加2018年辽宁特色产品采购订货会,推介大洼、宣传大洼。

(四)清理涉企收费事项。落实涉企收费政策,促进企业减负发展。根据2017年《全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在大洼区政府网站公布的《全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了及时更新,并实施动态管理。严格落实执行国家、省明令取消、停征和减免缓征涉企收费政策以及我市出台的相关政策,2017年为企业减轻负担超过千万以上。

二、创建有利于民营经济产融结合互为支撑的金融环境

(一)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2018年已为58户企业投放担保贷款,再保余额3.69亿元。2017年末,鞍山银行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今年4月份已正式运营,目前正在与各金融机构接洽,与阜新银行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二)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截止4月末,全区各银行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 211.57亿元,贷款余额134.16亿元,2018年各银行机构累计投放企业贷款17.13亿元,贷款新增4.77亿元。我区上市挂牌后备库企业3户,目前正在采集优秀企业信息,同税务部门提取的纳税信息进行比对,遴选出达标企业作为后备准备企业,争取全年达到5户。目前正在与盘锦认臻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接洽,推选成为上市后备企业。为切实解决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信息不对称、不及时问题,已把“盘锦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辽宁省投融资信息网”网址及具体操作流程对各镇街、经济区发布,拓宽资金需求企业融资渠道,争取省、市金融机构信贷支持。今年4月份组织我区企业参加银企对接会,使有资金需求的企业和担保中心、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面对面商讨融资渠道。

(三)加大融资服务力度。组织多种形式的金融供需对接活动,推动“银政企保”合作。创新融资模式和服务方式,加强与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推进“助保贷”、“小微快贷”、“税融通”等金融产品的推广应用。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到境内外上市融资或通过“新三板”和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鼓励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

三、构建有利于民营企业经济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建立了区级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工作机制,协助安排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一对一联系13家重点企业,并建立联系机制,帮助企业及时解决发展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间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信息、经贸合作、法律维权等服务,创造民营企业发展新动能。

(二)创新商会运营与管理模式。今年成立了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中心,负责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息、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开展专业培训,帮助非公有制企业改进经营管理,完善财会管理、照章纳税,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

(三)加强监督考核工作。积极推进各镇街和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做好公共服务工作。加强监督新注册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融资、人才培训等工作,加大对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的服务力度,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四)完善信息平台建设。成立盘锦市大洼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盘锦市大洼区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建立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专栏,按照要求及时上传到信用辽宁网平台。实行“红黑榜”发布制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统计制度,准确反映民营经济的发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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