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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18-01-30 浏览次数:445
序号 审批部门 审批类别 职权名称 设定依据 共同审 批部门 审批对象 审批收费 及依据 备注
项目名称 子项
1 大洼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行政许可 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新批、变更和撤销审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10月31日颁布)
第五条 申请设立合作企业,应当将中外合作者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等文件报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和地方政府(以下简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
第七条 中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协商同意对合作企业合同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00年10月31日颁布)
第六条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
第十条 外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3月15日颁布)
第三条 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报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
市政府下放,详见《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第七次清理结果的通知》(盘政发[2012]32号)。
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
2 大洼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行政许可 市级审批权限内外商独资、合资、合作企业的分立、合并审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00年10月31日颁布)
第十条 外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规章】《关于修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的决定》(2001年11月22日修正)
第七条 公司合并或分立,须经公司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公司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
市政府下放,详见《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第四批市级行政权限的决定》(盘政发[2013]10号)。
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
3 大洼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行政许可 外商投资市级审批和核准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10月31日颁布)
第五条 申请设立合作企业,应当将中外合作者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等文件报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和地方政府(以下简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00年10月31日颁布)
第五条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3月15日颁布)
第三条 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报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
市政府下放,详见《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第三批市级行政审批权限的决定》(盘政发[2011]33号)。
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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