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晓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组织同类小微企业和九小场所集中开展应急演练》(第21号)的提案收悉,您提案中精准指出的当前小微企业、九小场所应急演练缺强制依据、缺专业能力、单独演练成本高效果差等痛点,与我区安全生产监管实际高度契合,相关建议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为我们优化重点领域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摸排底数,梳理风险台账。围绕辖区商铺门店、小型加工企业、餐饮住宿等九小场所及小微企业开展全覆盖摸排,分类统计经营业态、场地规模、常见安全风险、现有应急物资配置、日常演练开展情况,为分组集中演练划定基础范围。
二是梳理法规依据,厘清监管职责。对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相关条款,梳理小微企业、九小场所应急演练相关监管要求,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镇街属地、园区管理单位监管分工。
三是调研征集意见,吸纳合理建议。组织业务骨干研讨提案内容,充分吸收方案编制、场所筛选等建设性意见,同步走访辖区商户、小微企业负责人,收集基层实操难点与演练需求,初步拟定集中演练整体工作思路,统筹规避单独演练流于形式、处置技能不熟等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牵头联合消防、市场监管、属地镇街等单位,组建集中演练工作专班,明确演练指挥体系搭建要求,细化总体方案、脚本编制规范,确保演练责任到人、流程清晰。
二是优化场景设置,强化区域协同处置能力。联合属地镇街结合辖区同类型场所历史事故案例特点,重点增加跨主体人员疏散联动、相邻场所互助处置、属地救援力量快速衔接等场景,补齐单一演练缺少区域协同的短板,切实提升区域性突发事故的整体应对效率。
三是健全闭环机制,确保演练实效落地。每场演练均邀请安全专家、行业企业代表组成评估组,对响应速度、操作规范度、协同效率等指标进行量化记录,针对共性问题由工作专班统一制定整改指引,面向全行业通报推广;针对单个主体的个性问题直接下达整改通知书,由属地监管部门跟踪督办。
再次感谢你对我区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