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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关于提升农村卫生院药品供应能力的提案(第066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10-21 浏览次数:0次

李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卫生院药品供应能力的提案》收悉,依据大洼区卫健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基层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是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石,是守护农村居民身体健康、落实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的前沿阵地。药品供应保障作为基层医疗服务的核心环节,直接关乎群众就近就医体验、医疗服务公平性及民生福祉。您在提案中精准指出了当前基层药品保障存在的短板问题,贴合我区基层医疗工作实际,对我们补齐工作弱项、优化药品保障服务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

一是压实层级管理责任,夯实基本药物保障基础。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基本药物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压实各基层卫生院药品管理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药品统筹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优先使用的工作原则。结合辖区农村群众就医需求,动态优化基层药品配备清单,重点兜底保障低价刚需药、常见病对症药、慢病长效药的足额配备。

二是细化日常管理举措,规范药品公示与库存管理。针对部分机构药品价格公示品种不全、更新不及时的问题,督促各基层单位在醒目位置公示药品价格、规格、型号等信息,及时动态更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定期开展库存药品排查,及时清理过期、变质、失效药品。

三是强化全流程监管,守住药品安全合规底线。常态化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督导考核,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严格执行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制度,严控非基本药物违规采购、超额使用,常态化整治加价销售等问题,实现药品采购、储存、使用全流程规范管理。

衷心感谢您对大洼区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与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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