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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在冰雪天气减少使用融雪剂保护环境的建议(第4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18 浏览次数:127次

李新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冰雪天气减少使用融雪剂保护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尽量减少融雪剂的使用,在降雪达到一定程度时,除重要交通路口或重点路段适量撒融雪剂外,其他路段不使用融雪剂,二是对冰雪进行分类处理。积雪除运采取含融雪剂和不含融雪剂的方式进行分类处理。我们已在以下方面推进工作:

1.强化机械与人工协同,逐步增加除雪滚刷、除雪铲、抛雪机等专业设备配置,除雪作业实施“机械清雪为主、融雪剂辅助”模式。

2.精准预警与科学撒布,依托气象预警,根据气候条件,合理安排撒布作业,控制融雪剂使用,避免过量投放。

3.根据盘锦市城乡一体化大环卫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环卫车辆采购需由政府审批通过并纳入到协议之中才能采购,我们也会积极向政府申请作业车辆,确保作业车辆设备能满足现有作业需要。

4.采纳领导提出的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在重点区域合理撒布融雪剂,除雪期间“人停车不停”,并将含有融雪剂和不含融雪剂的积雪分类处理。

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我们将持续优化冰雪天气应对措施,在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推动城市更加绿色、可持续发展。

 

 

盘锦市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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