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6号 【办公电话】 0427-3530118 【办公时间】 8:30-11:30,13:30-17:3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对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的建议(第20250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18 浏览次数:125次

尊敬的马悦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层面的创新。我区开展农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工作。通过对接金融机构、聘请专业评估、办理他权抵押等流程环节,成功利用320亩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500万元,成为全省首例利用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项目。二是实施“资源、资本、资金、资产”四资联动模式。通过聘请专业评估公司,采用成本逼近法和收益法相结合的方式对国有24.68万亩土地进行价值评估,经国土部门备案同意后,将土地以作价出资转增国有注册资本形式注入集团公司,2018年11月注册资本金由原来的1亿元增加至81亿元,为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农垦改革发展提供保障。

二、关于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我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自2011年以来,共计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83万亩,2025年已成功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8万亩。田间基础设施基本达到“田成方、渠成网、路相通、沟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标准,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二是落实各类惠民补贴资金,2024年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2,099万元;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73,48.5万元;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8023.494万元;实施政策性保险80.98万亩;审核发放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1045笔资金22998万元。2025年已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7362.98万元;实施政策性保险84.5万亩。

三、关于坚持把宜业建设与宜居建设紧密结合。我区坚持从缩小城乡二元差距入手,积极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115个行政村(社区)已全域建成美丽乡村,近几年连续创建省级宜居示范村38个;省级美丽宜居村73个;2025年申请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4个,建成后实现非动迁区域全覆盖。我区连续3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净化整治行动,重点针对各级公路和铁路沿线两侧积存垃圾,河塘沟渠等水体及沿线两侧的漂浮垃圾、积存垃圾,村屯内部及周边、田间地头生产生活垃圾等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工作。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