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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 大政办发〔2025〕16号 解读
发布时间:2025-08-11 浏览次数:830

一、文件背景与目标

背景:为落实市政府农村改厕和污水处理工作要求,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确保设施长期有效运行。  

目标:建立第三方专业运维的长效机制,实行“日巡查、周维护、月监测”制度。 实现污水有效收集、达标处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二、责任主体与分工

责任主体:区政府为总责任方,区水务集团为具体管理单位。

运维模式:镇街属地管理:负责辖区设施监管。

第三方专业运维: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具备资质的单位,签订1年委托协议(可续签2年)。  

移交要求:设施移交需附清单及水质监测报告。  

三、运维单位资质要求

基本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工程资质或污水处理经营范围。 具备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经验及专业技术团队。  

优先考虑:技术实力强、农村污水处理经验丰富的单位。  

四、运维工作职责

日常维护: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定期检修管网、配电设备等,确保无堵塞、渗漏、破损。 保持环境整洁,污水达标排放。

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规范操作流程,杜绝安全事故。

台账与报告:记录设施运转、水质水量等数据,每季度提交总结报告至生态环境分局和区水务集团。  

故障处理:重大损毁或故障需及时上报,责任方承担维修费用。

五、设施停用管理

停用条件:污水量极低、村庄规划变更、污水可自然消纳等情形。

审批程序:需经生态环境分局同意,填报审批表并逐级审核,重大投资设施停用需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及市级备案。  

替代方案:停用前需制定封存或迁移方案。  

六、资金保障

来源:区财政补贴,按处理规模和运维成本协商确定金额;探索向排污者收费机制。  

支付方式:区水务集团每季度考核后,向财政局申请拨付运维费用。  

七、监督考核机制

监督主体:区水务集团负责监测设施运行、出水达标率等。  

考核要求:运维单位需季度提交运行报告。

扣费或终止协议情形:设施损坏、水质长期不达标、重大舆情事件、拒不整改等。  

解读单位:盘锦市大洼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姚丹丹

联系电话:0427-3530808

原文:大政办发〔2025〕16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大洼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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