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田庄台镇人民政府、盘锦市大洼区西安镇人民政府:
根据盘锦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通知》(盘财指农〔2025〕3676号)和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分配意见,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预算指标370万元。列2025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具体分配金额及支出分类科目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规〔2021〕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辽财农〔2022〕104号)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预算编制、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补上其他短板弱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三、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的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管理范围,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强化资金使用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专款专用。同时,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制定区域绩效目标并及时分解下达,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并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30日内将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备案。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
2025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分配表.xls
盘锦市大洼区财政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