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唐家镇、清水镇、赵圈河镇人民政府:
根据盘锦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指标的通知》(盘财指农〔2025〕3416号)和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分配意见,现下达2025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450万元,列2025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具体分配金额及支出分类科目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规〔2021〕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辽财农〔2022〕104号)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预算编制、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补上其他短板弱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三、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的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管理范围,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强化资金使用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专款专用。同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评价等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
2025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分配表.xlsx
盘锦市大洼区财政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