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十三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22 浏览次数:12

一、整改任务

盘锦帅乡工业园区未建立园区事故应急池

二、整改目标

加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能力的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境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三、整改措施

1.盘锦帅乡工业园区:2023年12月底前,完成250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建设。

2.在各园区事故应急池未建成投入使用前,要充分发挥企业已建的事故应急池作用,做到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污水,确保不造成次生污染。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盘锦帅乡工业园区:根据规划环评要求,园区投资330.577万建设了5000立方米应急事故池一座,该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有效容积5000立方米应急事故池一座,深度约为4米,连接各企业厂区管线约为4000米。目前,该工程完成已于2023年10月建设完成并完成封闭试水实验,具备使用条件。建设已完成,已正常运行,电子排污许可证已办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27-2807117

邮寄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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