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十二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22 浏览次数:6

一、整改任务

盘锦帅乡工业园区未建立明确的环境管理体制。

二、整改目标

建立环境管理体制,明确内设环境保护机构职责分工。

三、整改措施

按照已确定的机构编制要求,合理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根据临港经济区改革“三定”方案进一步细化管理职责,扩充人员配备。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按照已确定的机构编制要求,合理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根据临港经济区改革“三定”方案进一步细化管理职责,扩充人员11人。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27-2807117

邮寄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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