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盘锦帅乡工业园区未建立明确的环境管理体制。
二、整改目标
建立环境管理体制,明确内设环境保护机构职责分工。
三、整改措施
按照已确定的机构编制要求,合理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根据临港经济区改革“三定”方案进一步细化管理职责,扩充人员配备。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按照已确定的机构编制要求,合理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根据临港经济区改革“三定”方案进一步细化管理职责,扩充人员11人。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27-2807117
邮寄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