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市大洼区汇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终止办学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5-21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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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的通知》(辽人社规[2023]3号)文件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者《办学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延续的,应当终止办学。经盘锦市大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盘锦市大洼区汇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符合终止办学情形。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盘锦市大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427-3530670。
信息来源:盘锦市大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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