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8 浏览次数:12

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16日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