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盘锦市大洼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7 浏览次数:0

2024年,大洼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切入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法治引领,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

1.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培训、轮训重要学习内容。切实落实好“关键少数”学法制度的工作要求。积极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作用,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学习强国等线上+线下方式,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认真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内容,打牢领导干部法治基础,切实增强干部学习效果。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决策能力。

2.明确目标任务,推动法治领域改革。制定印发《盘锦市大洼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盘锦市大洼区贯彻落实辽宁省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落实措施及分工方案》《2024年度推进法治环境持续改善专项方案》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明确各部门责任,持续深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质增效。全区各部门聚力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守正创新,各项改革任务在我区落地见效,法治环境不断改善。

3.扛牢法治之责,解决难点痛点问题。完善党政“一把手”述法制度,组织召开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工作会议,区领导安排部署,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有力推动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民意诉求办理质效优化提升行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等10个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部顺利推进,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不断提升。化解历史遗留的已购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让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得以解决,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化营商环境。

(二)发挥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认真落实法规工作要求,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合法性审查、文件清理及备案工作。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1次,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3次。完成《盘锦渔业产业中心渔港港章》备案工作,完成《辽宁省黑土地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盘锦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修改意见稿)》征集意见工作;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清理专项工作。

2.贯彻落实新行政复议法,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效。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工作,制定并下发《盘锦市大洼区持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工作实施方案》《盘锦市大洼区关于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联系机制的通知》,推进持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工作,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制定《盘锦市大洼区落实<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工作意见》《大洼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会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一基准五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围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保障、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六个方面重点任务,提出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开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根据时间和类别逐一梳理,及时补充订正,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

2.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采取“2+N”模式,确定在大洼街道、唐家镇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以点带面,精准发力,打造可复制的镇街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大洼样本”。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形成上下联动、内外协调的联动监督机制。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动态调整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组织开展2023版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对虽有法定依据但极少发生且没有必要实施的、交叉重复的等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清理,提出拟取消、调整或者暂停实施的意见,按规定程序处理。全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汇总及公示公告,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要求,坚持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对能够合并的要合并,能够联合检查的实行联合检查。凡无法律依据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不得列入检查计划。对全区27家执法单位及镇街共计56项涉企执法检查计划汇总并在大洼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创新治理模式,提升基层市域治理能力

1.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建立关口前移的联合调解模式,起草了《盘锦市大洼区“警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针对矛盾纠纷较为集中治安领域,率先在田家派出所设立了“老支书”警调对接调解室,构建了“网格+警格”“司法所+派出所”的调解模式,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2.完善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新体系。依托司法所和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实行镇街牵头、司法所、派出所、相关单位、村(社区)共同参与的“1+N”联合调解模式,精准定位区、镇街、村(社区)三级调解平台职责,形成“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化解”的调解模式。

3.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构建司法行政平安建设“大安全”工作格局。在元旦、春节期间、两会期间、平安创建宣传活动期间,加大维稳工作力度,建立台账和清单,以确保重大节日和会议期间的社会安全稳定。不断加大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力度,着力开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人民调解法、反邪教等宣传活动,设立咨询台、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发放宣传单千余份,咨询人数百人以上。

(五)以高效能服务推进基层治理,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1.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效能。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按照“择优选择”“专兼结合”“动态调整”的原则,村民组长、退休干部、乡贤社贤等380余人进入调解委员会参与辖区内的调解工作。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组织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调解工作格局。

2.持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与全市16家律师事务所和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全区192个村(社区)签订2024—2026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协议书,利用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资源优势,让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到辅助信访工作中去,不定期为信访人员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疏导涉法信访,畅通利用诉求表达渠道,实现法治与人民调解服务升级,将专业化调解和法律服务与信访矛盾化解相结合,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决,保证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全区域覆盖。

3.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着重保护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深入落实“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组织开展农民工、妇女、残疾人等法律援助惠民宣传活动。大洼区司法局获得“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大洼区法律援助中心获得“清风辽宁政务窗口”称号,一人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焕发崭新活力

1.持续开展民法典宣传。印发《2024年大洼区“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各镇街、各单位开展民法典七进活动30余次。开展公职律师法治教育讲座、借“赶集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开展“民法典进军营”普法讲座,到辽宁丰之锦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开展讲座。举办大洼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民法典专题培训班等,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2.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开展特色普法宣传活动。印发了《2024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4年盘锦市大洼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增强普法进机关力度;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纳入“八五”普法内容,开展座谈会、“法律三进”等活动20余次,拓宽了普法进企业渠道;将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积极举办青少年模拟法庭、宪法晨读、法律讲座、法律演讲等20余次。以“法律七进”为载体扎实开展“法治相伴 平安春节”“开学第一课 法治进校园”“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命案防控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50余次;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地方性法规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开展线上线下活动120余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3.打造普法示范点,培养“法律明白人”,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持续深入推进普法示范点建设。全区共打造省级普法示范点14家,为基层治理建设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全区培养“法律明白人”955人,结合基层生产生活实际,积极组织各镇街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宣传引导“法律明白人”提升法律知识,为解决乡村纠纷提供新的思路。

(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八五”普法内容。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律师开展座谈会、走访调研、开展法治体检、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拓宽面向企业的法律援助渠道等多种方式为企业及时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到盘锦顺利发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法律三进”活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涉企检查计划公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公开透明,深入推行柔性执法机制及行政执法“五张清单”制度,让执法彰显力度又不失温度。

2.持续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严格依据《盘锦市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规范化、精细化的动态管理,实现线下线上政务服务事项要素信息的协调统一,各相关单位对省事项库中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确保所有关键信息如办理地点、咨询电话等的变更能够及时反映到系统中,避免因信息滞后给办事群众带来不便。

3.积极推进综合窗口改革,确保政务服务的透明度和高效性。紧紧围绕“减窗口减人员、优流程优平台、增服务增效能”的要求,全区26个相关部门对1036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细化进驻无差别综合窗口事项和分领域综合窗口事项,签订《授权委托书》,进一步明确首席代表工作职责和综合窗口权限。通过构建“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证”模式,有效提升行政审批的质效和群众满意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4.深化“接棒陪跑”服务,全面推行“接棒陪跑”工作模式。2024年,共为超过80个项目提供了无缝对接的审批服务,项目平均审批时间较同期缩短10%,项目推进效率显著提升。编制《盘锦市大洼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审查要点汇编》,提升了企业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审批效率,企业申报便利度明显提高,实现了从项目立项至竣工验收的全周期陪跑服务。

二、2025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突出大洼特色;常态化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工作,及时废止不符合新发展理念、不利于高质量发展、不适应人民群众期盼的法规规章。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让行政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更有精准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行政诉讼、信访等工作衔接;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四)以高质量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定期评估、排查、清理各类显隐性壁垒,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和“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加快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和涉外法治建设。

(五)扎实做好普法宣传,扎实推进“法治七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凝聚守法普法工作强大合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着力抓好宪法、民法典及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结合重要时间点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实做优以案释法、以案说法。加强普法示范点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组织法律明白人、普法讲师团等发挥作用。

上一篇: 行政处罚公示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