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2025年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5-04-29 浏览次数:0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处罚事由 行政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大农(渔业)罚﹝2025﹞14号 贾庆有违反捕捞许可证载明的作业类型进行捕捞案 贾庆有 违反了《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款 《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罚款人民币壹仟圆整(1000.00元) 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4月21日
2 大农(渔业)罚﹝2025﹞10号 李洪刚违反捕捞许可证载明的作业类型进行捕捞案 李洪刚 违反了《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款 《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罚款人民币壹仟圆整(1000.00元) 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4月17日
3 大农(渔业)罚﹝2025﹞15号 王艳君违反捕捞许可证载明的作业类型进行捕捞案 王艳君 违反了《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款 《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罚款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00元) 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4月21日
4 大农(渔业)罚﹝2025﹞9号 董长军违反捕捞许可证载明的作业类型进行捕捞案 董长军 违反了《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款 《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罚款人民币壹仟圆整(1000.00元) 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4月17日
5 大农(渔业)罚﹝2025﹞8号 齐丰招用未取得渔业船员证书人员在渔业船舶上工作、未按捕捞许可证载明的作业类型进行捕捞案 齐丰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项、《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二款。 1.没收渔获物“小泥溜”180袋(渔获物拍卖款360元);
2.罚款人民币31000元整。
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4月17日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行政处罚公示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大洼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1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1302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102000041号

联系电话:0427-3530118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