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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快大洼街道振兴社区(ABC)地块征收安置工作进度(第20231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08 浏览次数:256

夏有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大洼街道振兴社区(ABC)地块征收安置工作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洼街道振兴A地块,为2014年国开行包装项目,征收范围为凤凰城小区以南、建设街以北、新区路以东、鹤乡路以西,地块占地81亩,征收总户数258户,区政府于2021年3月11日作出决定征收区域内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单位为安置一室,目前,已签约249户,未签约9户,签约率96.5%。

大洼街道振兴B地块,为2014年国开行包装项目,征收范围为凤凰城小区以南、建设街以北、新区路以东、鹤乡路以西,地块占地61.92亩,征收总户数206户,于20156月启动征收程序,协商征收方式,实施单位为安置一室,目前,已签约141户,未签约65户,签约率68.45%。

大洼街道振兴社区C地块,为2016年农发行包装项目,征收范围为大洼街道振兴社区,建设街以北,商业街以南,新区路以西,凤山路以东,地块占地90.89亩,区政府于2021年9月9日同意启动本项目征收程序,实施单位为安置一室,目前,因本项目棚改指标计划从大洼街道西三村地块调入444户指标,住建系统已调整,省农发行未调整。该情况已向区政府汇报,区政府正在与省农发行协商2016年和2017年棚户区改造地块调整计划,争取保证棚改资金照常使用。

二、回复意见

1.因大洼街道振兴社区(AB)地块国开行资金超额使用,另区财政资金紧张,导致本项目补偿资金和安置房屋短缺,经区政府研究计划将振兴社区(AB)地块剩余户纳入振兴社区C地块包装范围内,支付被征收户补偿款和安置房款。

2.因大洼街道振兴社区C地块未纳入省农发行系统支付体系,区政府正在积极协商,待省农发行恢复棚改资金正常支付后,第一时间履行征收程序,改善辖区内居民的生活和居住条件。

3.完善大洼街道振兴社区B地块征收程序,依法依规开展房屋征收工作,保证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并有效对剩余户申请法院裁定做好基础工作,实现土地收益,实现大洼区高质量发展迈向新台阶。


 

                        盘锦市大洼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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