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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区农村集贸市场规范管理的建议(第20231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08 浏览次数:39

田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农村集贸市场规范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明确职责,压实市场管理责任,要求市场开办方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一是保障市场食品安全,加强对食品的检测、索证索票等管理,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二是建立农贸市场消费安全环境食品安全监管制度、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卫生制度等管理制度三是按照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对入市商品划行归类,生熟分离,防止交叉污染四是配备专业人员加强市场卫生管理,环卫设施齐全,市场管理人员佩戴标志上岗,及时清理市场地面卫生,严格执行“限塑令”五是对上市商品按照规范标准摆放整齐六是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做好“三防”即:防尘、防蝇、防鼠,经营者“四戴”即: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搞好个人卫生七是设立为民服务台和公平秤,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决消费纠纷和申诉、投诉、举报,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八是建立消防安保组织,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常识,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要求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加强集贸市场管理。一是清理整顿无照无证经营,入市商户全部亮照经营;二是对市场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监管三是对入市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腐烂变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强买强卖、欺行霸市,销售三无产品及缺斤少两等违法行为,确保入市商品质量;四是加强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监管,严禁乱张贴广告;五是查处格式合同不公平条款,严厉打击合同欺诈;六是打击传销违法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购买食品不上当受骗;七是加强执法检查,处理消费纠纷,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八是严厉打击查处制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野生保护动物及其制品。  

 

               盘锦市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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