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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环境治理(第4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02 浏览次数:33

于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提高农村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管理水平,年初建立基础设施维修台账,每季度进行一次镇街基础设施统计,以完善村内基础设施养护工作为切入点,加大网格员检查力度,发现基础设施破损问题及时处理。当前,我区清水镇、王家街道等镇街通过对上争取、财政投入等方式,对美丽乡村基础设施进行修缮。

二是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宜居乡村后续管护的意义和重要性,充分调动群众爱护家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逐渐变政府推动为村民自我约束、自觉自主治理,把生态、洁净、文明的理念渗透到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潜移默化地改变和提高农民的价值取向与行为方式,让村民自觉地维护和宜居乡村的建设成果。

于彪代表,感谢在百忙之中关注我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帮助我们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问题,我们将协同相关部门共同解决好此问题,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一如既往关注我们的工作,为进一步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或意见

 

    

盘锦市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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