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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30 浏览次数:54

处罚对象:大洼田家众合皓丽口腔门诊部

执法机关:大洼区卫生健康局

违法事实:2023年6月26日,大洼田家众合皓丽口腔门诊部在新兴镇小学生开展儿童口腔健康服务项目检查时,存在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具行为2023年6月27日,卫生监督员到大洼区田家众合皓丽口腔门诊部进行核实情况,该场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张某宇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通过对负责人询问,负责人承认存在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具行为

处罚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一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第五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大洼田家众合皓丽口腔门诊部警告

处罚时间:决定书时间 202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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